以前的民办教师有什么补贴(原民办教师有补贴吗)
作为曾经教书育人庞大的农村教育的主力军,中国教师的补充力量——民办教师,早已结束了教书和种地的“两栖”生活,于上世纪末期,在所谓的“清退”“政策”下,完全退出了中国教育的舞台,已成为一个历史的“名片”永远的留在人们的记忆中。
曾经的民办教师在耐心的为学生上课
眼下,他们这些人大都过了“天命”之年,更多的已是老甲或古稀的老人,即将或已经面临老年生活的保障问题。哪里知道,本该是农村的救助对象,只是因为他们有着“教师”闪亮的光环,总是被遗忘在社会的一角,在贫穷的境况中煎熬着。
那些被称为原民办教师者,是没有搭上“民转公”这趟“班车”的“同一战壕里战友”的现在的称呼。就这也有代课教师的说法。教人【2011(8号)】《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终于出台了。甘肃等许多省市也相继发出了落实代课教师的文件。
原民办教师的问题,最早在教人【1992(41号)】《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国办发【1997(32号】《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有所提及。在所谓的“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宗旨下,甘肃省将1984年12月31日之后任教的民办教师界定为“计划外”。从此,被划出线的他们成了“清退”的对象。被迫离岗本就稀里糊涂的,还谈何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更不必说合情合理地解决他们缮后的问题。以至使原民办教师的问题成了历史性遗留下来的。
被清退的民办教师
原民办教师的养老问题,在他们的不断努力和有心人士的呼吁下,才迎来了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的“春天”。
尽管这个“补贴”每月也就是每一年教龄的或8元,或10元,或20元,要真正的领钱到手还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以我所处的甘肃省为例):
代课人员的身份认证。领取对象是建国后到2003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主管部门聘用,曾在农村中小学岗位上代课连续5年(含5年)以上,凡年满60周岁,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代课人员;向原任教学区提出书面申请,写清工作经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民办教师任用证、任用和辞退文件、工资表、获奖证书、各阶段教师花名册、会议记录、课表、点名册、当年农村社员工分手册、领取工资凭证、原任校长或教师当时的工作笔记(若时间特别久远,至少要有三名在职或退休教师作证,并由证明人所在(或原单位)加盖公章,以此认证为原民办教师。
甘肃省发放原民办教师补贴文件截图
代课教师,即原民办教师的补贴领取时间。养老补贴是达到60周岁之后才能按季领取。
如果你是原民办教师,领取养老补贴又是怎样的条件?欢迎曾经的同行相互交流,共同关注原民办教师的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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