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避难层设置规则(关于避难层避难走道)
一、避难层
(核对)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1.设置场所和指标:
设置场所:超高层民用建筑。
面积指标:可按5人/m2。
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间):≤50m,避难层之间:≤50m。
2.避难层(间)兼做设备层
3.安全疏散
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同层错位和上下层断开”的方式是强制避难的做法。此时人员均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疏散楼梯在避难层分隔”的方式,可以使人员选择继续通过疏散楼梯疏散还是前往避难区域避难)。
楼梯间的门宜向避难层开启(宜向避难层方向疏散),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应设门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4.消防设施
在避难层(间)应设应急照明:供电时间≥1.50h,照度≥3.001x。
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除避难间外,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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