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的办案过程(福尔摩斯心思缜密)
第六章:福尔摩斯做出判断
福尔摩斯一边搓手一边说:“华生,现在我们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利用,一定不能浪费。我刚才告诉你了,这个案子的案情差不多都清楚了,但是咱们最好还是不要太骄傲,免得出错。现在看起来好像挺简单的,不过也说不准里面还有什么玄机。”
我忍不住问:“简单?”
他犹如老教授在对学生讲课一样对我说:“当然非常简单!请你坐在屋角那边,别让你的脚印弄乱了证据。现在开始工作吧!首先要搞清楚的是,他们是怎么进来的?怎么出去的?从昨晚起屋门就没有开过。窗户处于什么状态?”他一直提着灯往前走,更像是在大声自言自语,而不是在跟我说话,“窗户是从里面关牢的。窗框也很坚固。两边没有合页。我们打开它看看。附近没有雨水漏管,距离房顶也很远。可是有人在窗台上站过。昨晚下过一场小雨,窗台这儿有一个脚印。这儿有一个圆的泥印,地板上也有一个,桌旁还有一个。华生,看这儿!这真是个好证据。”
我看了看,那些圆泥印很清楚,说:“这不是脚印。”“这是更重要的证据。这是木桩的印记。你看,窗台上是靴子的印记……一只镶有非常宽的金属鞋跟的靴子,旁边是木桩。”
“这就是那个装着木腿的人。”
“没错。不过另外还有一个人……一个能干又灵活的同伙。医生,你能从那面墙爬上来吗?”
我探头向窗外看看,明亮的月光依然照在原来的那个屋角。我们离地至少有六丈多高,墙上连一个能用来攀爬的砖缝都没有。
我回答说:“从这儿绝对无法往上爬。”
“如果没有人帮忙,是没法爬的。但是,如果这里有你的一位朋友,把搁在屋角的那根粗绳子的一头牢牢系在墙上的大环子上,把另一头扔在你手中,我想,只要你有点力气,哪怕装着木腿也能顺着绳子爬上来。等出去的时候,当然能如法照搬,然后你的同伙再把绳子拉上来,从环上解下来,关上窗户,从里面把插销插好,再从来路逃走。”他指着绳子说:“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那个装木腿的朋友爬墙技术很不错,却不是一个熟练的水手。跟习惯了爬桅杆的水手比起来,他的手掌娇嫩多了。我用放大镜发现了不止一处血迹,在绳的末端尤其明显。可以断定,在顺着绳子下去的时候,速度太快,以至于把他的手掌磨破了。”
我说:“这些推论都对,可是事情越来越难懂了。谁是他的同伙呢?他又是怎么进来的呢?”
福尔摩斯沉思着重复我的话:“不错,还有那个同伙!这个人确实有点意思。他把这案子搞得很不平凡。我想,他为我国的犯罪方式又增加了新形式——不过如果我没有记错,印度曾有过先例,塞内冈比亚有过相同的情形。”
我再次追问:“那他到底是怎么进来的呢?门是锁着的,窗户又够不着,难道是从烟囱进来的?”
他回答说:“我也想到了这个可能,但是烟囱太窄,无法通过。”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他摇摇头说:“你总是不按我的理论去研究。当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选项之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哪怕看上去多么让人难以相信——那就是事情的真实情况,这个我不是跟你说过很多次了吗?我们知道,他不是从门进来的,不是从窗进来的,也不是从烟囱进来的。我们也知道他不会事先就藏在屋里,因为屋里没有藏身之处,那他是从哪里进来的?”
我大叫:“从屋顶那个洞进来的。”
“当然是从那个洞进来的了,毫无疑问。你帮我提着灯,我们到上边的屋子里看一看——就是藏着珍宝的那间屋子。”
他登上梯子,两手按着椽木,一翻身进了屋顶室,然后弯下腰把灯接了过去,我也跟着上去了。
这间屋顶室长约十英尺,宽约六英尺。地板由椽木架成,中间铺了一些薄板条,敷了一层灰泥。走动的时候必须踩在椽子上才安全。屋顶尖尖的,也就是这所房子真正的屋顶了。这里没有什么摆设,到处都是厚厚的陈年积尘。
夏洛克·福尔摩斯手扶着斜坡的墙说:“你看,这就是一个暗门,它通向屋顶的外面。我把这个暗门拉开,外面就是屋顶,坡度不大。这就是第一个人的来路。我们找一找,看他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能说明他自身的一些特征。”
他用灯照着地板,今晚我第二次看到,他脸上出现了惊奇的表情。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吓得全身一冷。地上全...
地上全是光着脚的脚印,都很清楚、很完整。
我轻声说:“福尔摩斯,是一个小孩儿做下了这样恐怖的事!”
他定了定神,说:“刚开始我也吃了一惊,其实这件事很平常。我一时没想到,这个我原本应该猜到的。这里没什么可搜查的了,我们下去吧!”
我们回到了下面的屋里。我焦急地问:“你怎么看那些脚印?”
他有点不耐烦了:“华生,请你自己分析分析吧!你对我的办法是很了解的,照着那个办法试试看吧,然后我们再互相参证结论,这样双方都可以增加点经验。”
我说:“从这些事儿中,我什么都推不出来。”
他不假思索地回答:“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了。我想这儿也许不会有什么重要发现了,不过我还要看一看。”他拿出放大镜和卷尺,开始跪在地上搜寻整个房间,细长的鼻子几乎贴在地上,那双深陷的发光的圆眼犹如鸟眼一样。他在屋里来回度量、比较、查看,动作无声而敏捷,好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正在搜寻气味。我忍不住想到:如果他不把自己的精力和智慧用于维护法律,而是去犯法的话,他会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罪犯啊!他一面侦查,一面自言自语,最后突然发出了欢呼。
他说:“我们真走运,现在全解决了。第一个人不幸踏在杂酚油上面。你可以看到,这难闻的东西右边留下了他的小脚印。盛油的瓶子裂了,里边的东西流出来了。”
我问:“这意味着什么呢?”
他说:“没别的,只是我们马上就要抓到他了。我知道:狗可以顺着气味找到尽头,狼群循着气味就能找到食物,那么,用受过专门训练的猎犬来追寻这么强烈的气味,不是更容易吗?这是肯定的……可是,喂!警察们来了。”
下面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谈话声和关门声。
福尔摩斯说:“趁着他们还没上来,你用手摸摸尸体的胳膊和两条腿。有什么感觉?”
我回答说:“肌肉坚硬得像木头一样。”
“对。是极端强烈的‘收缩’,比普通的‘死后强直’还要厉害,加上脸部肌肉的扭曲和这个惨笑,你能得出什么结论?”
我回答:“他是中了植物性生物碱剧毒——一种类似番木鳖碱,能造成破伤风性症状的毒物致死的。”
“一看到他面部肌肉收缩的情形,我就想到他中了剧毒。进屋后,我就马上设法弄清这毒物是怎么进入他体内的。你也看到了,我发现了那根毫不费劲就能扎入或射入他头皮的荆刺。死者当时好像是直坐在椅子上的,被刺的地方正对着那天花板的洞。你再仔细看看这根荆刺。”
我小心地把它拿在手里对着灯光细看,是一根长而尖的黑刺,尖端有一层发亮的东西,好像是干了的胶。较钝的那一头,是被刀削过的。
他问道:“这是英国的荆刺吗?”
“绝对不是。”
“有了这些资料,你就应该可以得出合理的结论。这是最重要的,别的问题就更容易解决了。”
我和福尔摩斯说话的时候,脚步声已经到了门口。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胖子走进了屋内。他属多血体质,面色发红,身材魁伟,肿胀的凸眼泡中,一双小眼睛目光闪烁。后面紧跟着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和依然在发抖的塞笛厄斯·舒尔托。
他叫喊道:“这成什么样子!这成什么样子!这些人都是谁?这屋子里简直热闹得像养兔场。”
福尔摩斯静静地说:“埃瑟尔尼·琼斯先生,我想您一定还记得我吧?”
他的喘息还没平定:“当然记得!您是大理论家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记得,我记得的!我忘不了那次您向我们做的演讲,关于主教门珍宝案的起因和推论结果。您确实把我们引向了正确的方向,不过您也应该承认,那次主要还是靠好运气,而不是因为有了正确的指导。”
“那案子很简单,很容易理解。”
“啊,算了吧!算了吧!不要羞于承认。不过这是怎么回事?太糟了!太糟了!事实都摆在这儿,不需要用理论来推测了。真是运气,我正好因为别的案子来诺伍德!报案时我正在分署。您以为这个人是怎样死的呢?”
福尔摩斯冷冷地回答说:“啊,这个案子似乎不需要我的理论。”
“对,对。不过我们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您真能一下子说到点子上。据我所知,门是锁着的,价值五十万英镑的珍宝却丢失啦。窗户那边怎样呢?”
“关得很牢,不过窗台上有脚印。”
“好啦,好啦。如果窗户是关着的,脚印就跟这个案子没关系了,这是常识。这个人可能死的时候非常愤怒,而珠宝又遗失了。哈!我得到了一个答案。我时不时也会有灵感呢。警官,还有您,舒尔托先生,你们先出去,您的医生朋友可以留在这儿。福尔摩斯先生,您觉得这是怎么回事?塞笛厄斯自己承认,昨晚他和哥哥在一起过。他哥哥是在盛怒之下死的,于是塞笛厄斯就借机拿走了珠宝。您认为呢?”
“这个死人还很细心地起来倒锁上了门。”
“哼!这儿确实有个破绽。我们根据常识来推测一下。我们知道塞笛厄斯曾和他哥哥在一起,两人争吵过。我们还知道,做哥哥的死掉了,珠宝丢了。塞笛厄斯走后,就再没有其他人见过他哥哥了,床上也没有人睡过的痕迹,很显然,塞笛厄斯万分不安,看上去很不对劲。您看,我是从各个方面在向塞笛厄斯撒网,他插翅也难飞了。”
福尔摩斯道:“您还有一些事儿不知道呢!这根我确信有毒的荆刺,是从死者的头皮上拿下来的,现在还能看得出伤痕。这张纸,您看,上面写着这样的话,是在桌上捡到的,旁边还放着这根古怪的捆着石头的木棒。您怎么把这些东西塞到您的理论中去呢?”
这个胖侦探神气活现地说:“各方面都证实了。这个屋子里到处都是印度古玩,如果这根荆刺有毒,别人能用它杀人,塞笛厄斯当然也能用它杀人,这张纸不过是一种故弄玄虚的障眼法。唯一的问题就是:他是怎么出去的呢?啊,当然啦,这个房顶上有一个洞。”
“这根我确信有毒的荆刺,是从死者的头皮上拿下来的。”
他拖着笨重的身体,费了好大劲才爬上梯子,从洞口挤进了屋顶室。接着,我们就听见他欢呼说自己找到了通向屋顶的暗门。
福尔摩斯耸了耸肩说:“有时候,他也会发现一些证据,有时还会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见解。法国有句老话:‘和无知的人很难打交道。’”埃瑟尔尼·琼斯从上边下来,说:“你看,事实胜于雄辩。我的看法全部被证实了:屋顶上有一个暗门通向外面,而且是半开的。”
“那暗门是我开的。”
“啊,不错!那么您也看见暗门了。”他似乎有点沮丧,“好吧,不管是谁发现的,反正这说明了凶手逃走的路径。警官!”
甬道里传来一个声音:“有!长官。”
“叫塞笛厄斯先生进来。塞笛厄斯先生,我有责任告诉您,您准备说的任何话全可能对您不利。因为您哥哥的死亡,我代表政府逮捕您。”
这个可怜的矮个子举起双手望着我和福尔摩斯大叫:“你们看怎么样?我早就料到的。”
福尔摩斯说:“塞笛厄斯先生,不要着急,我想我完全能还你清白。”
这位侦探立即反驳道:“大理论家先生,不要轻易许诺,事实恐怕不像您想的那样简单。”
“琼斯先生,我不只要还他清白,我还要向您赠送一个人的姓名和特征,他是昨晚曾到这间屋里来的两个凶手中的一个。他的姓名——我有理由认为是乔纳森·斯茂。他文化程度不高,个子也不高,人很敏捷,右腿已断,装了一只木腿。木腿向里的一面已经磨去了一块。他左脚的靴子下有一块粗糙的方形前掌,后跟上钉着铁掌。他是个中年人,晒得黝黑,从前还是个囚犯。这些情况以及从他手掌上剥落的皮肤对您可能有点帮助。至于另外的那个……”
埃瑟尔尼·琼斯显然是被福尔摩斯的精确说明打动了,可是他仍用嘲笑的态度问:“不错,那另外一个人呢?”
夏洛克·福尔摩斯转过身来,说:“是个很古怪的人,我希望不久就可以把这两个人介绍给您。华生,请到这边来,我和你说句话。”
他引我到楼梯口,说:“这件意外的事几乎弄得我们把到这儿来的原意都忘记了。”
我回答:“我也想到了,摩斯坦小姐留在这个恐怖的地方是不合适的。”
“你现在就送她回去。她住在下坎伯韦尔的塞西尔·弗里斯特夫人的家里,离这儿不远。假如你愿意再来,我可以在这儿等你。不过,你已经很累了吧?”
“一点儿也不累,我了解不到真相是无法休息的。我也曾经历过危难,可是说实话,今天晚上这一系列怪事,把我的神经都搅乱了。已经到了这个阶段,我愿意帮助你结案。”
他回答说:“你在这儿对我帮助很大,我们要单独进行,让这个琼斯照他想干的干吧。你送摩斯坦小姐回去以后,就到朗伯斯区河边的品琴里3号——去街右边的第三个房子那儿,找一个做鸟类标本的人,他叫作谢尔曼。他的窗上画着一只黄鼠狼抓着一只小兔子。把这个老头儿叫起来,告诉他我要借用一下托比,请你带托比坐车回来。”
“托比是一只狗吗?”
“是一只奇特的混血狗,嗅觉极灵。我宁愿让它来帮我,它比全伦敦的警察都要得力。”
我说:“我一定会把它带来。现在已经一点钟了,如果换上一匹新马,我肯定能在三点前回来。”
福尔摩斯说道:“同时我还要从女管家伯恩斯通太太和印度仆人那儿找点新资料。塞笛厄斯先生曾告诉过我,那个仆人住在旁边那间屋顶室。等会儿我们再研究琼斯的伟大工作方法,再听听他的挖苦吧。‘我们已经习惯,有些人对于他们不了解的事物偏要挖苦。’歌德的话总是这样简练而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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