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狗绳绊倒摔地后身亡谁担责(老太散步被未栓绳狗吓倒摔成伤残)
饲养宠物在当下已经越来越流行,随着一些事故的发生,宠物犬在城市中的处境却越来越艰难。为了保证宠物犬的存在不对其他人的生活产生任何影响,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而每一个规定的背后其实都有着不少纠纷。
“我家狗不咬人!”是我们常听到的一句话,但是不咬人不代表不会对别人产生影响,2017年8月13号,年过六旬的欧阳老太散步被未栓绳狗吓倒摔成伤残,家属索赔20万,法院判了。
狗主人当时十分气愤:我的狗,既没咬你也没扑你,为何要我赔偿二十万?而法院最后给出的结果更是让他难以接受,因为他确实需要赔付一大笔钱。
8月13号这天下午,62岁的欧阳老太吃完饭之后就去散步,正好经过李某经营的小卖店,刚走到门口,李某饲养的泰迪犬就站了起来,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欧阳老太走了几步,对于不怕狗的人来说它这一举动无伤大雅,但是对于本就害怕毛绒动物的欧阳老太来说,泰迪犬这一动作让她下意识就想逃跑,但是她身体本就不好,不够敏捷,一不小心就摔倒在地。
李某见状赶紧上前查看情况,但是欧阳老太这一跤摔得很是严重,倒在地上痛苦呻吟着无法起身,李某赶紧拨打急救电话。
欧阳老太的全身上下多处骨折,住院治疗了13天才终于出院,经过鉴定,她这一跤造成的伤害达到了9级伤残,花费了56000元的治疗费用。
李某在她住院期间去看望过一次,在店门口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也感到痛心,但是他从始至终都没有认为是自己的狗有什么问题,没想到等到欧阳老太出院之后,她和家属一起直接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认为就是他的狗导致悲剧的发生,向其索赔包括医疗费用在内的损失,共计250963元。
“我的狗既没咬人,又没扑人,老太太摔倒了为什么要我赔偿二十多万?”李某对此表示十分不解,找出了小商店门口的监控,以此作为证据出示,而这也正是欧阳老太一家人索赔的证据。
从现场视频来看,李某饲养的泰迪犬确实没有主动扑过去咬人,看到欧阳老太经过之后,它往前走了50公分左右,走的过程中也没有跑,完全是出于好奇而上前走了几步,但欧阳老太正是看到它走过去之后才开始惊慌失措最后摔倒,所以狗的行为确实是造成欧阳老太受伤的根本原因。
李某当时并没有栓狗绳,泰迪犬完全处于自由活动的状态,欧阳老太正是担心他会扑过来才如此紧张,所以李某的责任是无法推卸的。
在谈到侵权责任时,主要有两种判赔原则,即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过错原则就是行为人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了他人权益受损,要进行责任赔偿;无过错原则就是行为人本身并没有大的过错,但是法律中有规定必须要作出赔偿的,行为人也要进行赔偿。
使用无过错原则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高压电运营公司必须对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一切损害负责(除非受害人有意为之),在乡下田间经常能看到高压电线塔,虽然上面已经写了警示语,但是村民不小心闯入被电死还是需要运营公司赔偿,这就是通过法律手段来强行逼迫公司做好安全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害。
在饲养宠物这一类型的民事纠纷中,一般也使用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主人可能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当宠物惹了事情的时候,主人必须负责。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这里所说的“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是指被侵权人故意去逗狗、激怒狗等行为,在狗主人已经做好了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被侵权人主动挑衅最后受到伤害,饲养者可以减轻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欧阳老太并没有任何故意挑衅的行为,是因为李某没有拴狗绳、给狗戴嘴罩才引发了欧阳老太的恐惧心理,李某本身有过错,而欧阳老太本身没有过错,这就直接导致李某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之后,核算了欧阳老太因为这次事件受到的具体损失,最后判决李某应向其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赔偿金共20.9万元,李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老太散步被未栓绳狗吓倒摔成伤残,家属索赔20万,法院判了。这一结果让不少网友纷纷表示心疼李某,认为他这20万元确实很亏,但是从法律角度而言,这是完全公平公正的判决,养狗不栓绳本身就是不被允许的行为,酿成了祸患,狗主人自然要承担责任。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好在他饲养的并不是烈性犬,不然的话后果只会更加严重,烈性犬中最典型的有四种:獒犬类,斗犬类,牧羊犬类,猎犬类。在明文规定不能饲养烈性犬的城市饲养,就算没有造成麻烦也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因为《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明确“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最后一定会被法律严惩,想要让宠物与自己安稳度过半生,一定要记得按照规定做好一切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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