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全省监督检查人员占到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机关编制总数的约八成,政治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增强,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全省监督检查人员占到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机关编制总数的约八成,政治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增强。

聚焦政治监督,注重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省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加所联系省直单位、省辖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重要会议,听取专项汇报和综合汇报;定期梳理省管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情况,建立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实现动态更新……通过多措并举,省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地区、单位政治生态全面“画像把脉”。

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就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省纪委监委制定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操作指引》,对第一种形态的14种具体措施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细化提出相对明晰的适用规则,明确政策尺度和工作要求。并且,着重在提高谈话函询质量上下功夫,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触及思想、触动灵魂,杜绝“一谈了之”。

为提高谈话函询的质量,还积极探索了“谈话函询 外围核查”工作模式,即在掌握一定的证据基础上再进行谈话,函询过程中对否认的具体问题要求提供可信的证据材料支撑,对于拿不出证据材料和证据不翔实的不予采信,提高谈话函询的实际效果。全省按照“四种形态”共处理64831人次,同比增长18.1%。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0.5%、31.5%、4.1%、3.8%,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了抓早抓小抓常。

协同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工作。注重运用信访受理、排查调研、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讯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来开展监督。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记者李浩通讯员李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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