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摄像头能抓拍逆行吗(摄像头让你无处遁形)
6月15日,下午17时57分。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指挥中心通过指挥平台发现一辆车号为贵A的红色长安牌小型汽车在纪念塔路口掉头随即在新华路与青云路交叉口逆行到青云路。
6月16日,分局民警通过大数据查询到车主联系方式,并与车主杨某取得联系方式,通知6月15日驾驶该车的驾驶员到分局接受调查。随即车主杨某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四中队办公室接受调查。
通过民警询问,杨某告知民警昨日其驾车送朋友回家,因有急事赶时间,就选择在该处逆行通过青云路到达金熙府。杨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接受处罚。以后行车会按照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驾驶员杨某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员杨某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南明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
1.不要心存侥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2.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才能安全到家。
本台记者:杨隆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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