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楼上跌落手扒墙体(浙江小伙凌晨从十楼群租房坠落)

宁波晚报讯 已连续住了一星期ICU的小亮(化名),6月14日终于醒了过来,这令家属和爱心人士都松了口气……

一星期前的一天凌晨,小亮从宁波鄞州万达公寓东区十楼阳台坠落,正好摔在停在楼下的一辆沃尔沃轿车上。

事后发现,小亮住的群租房房间竟然是阳台,床位紧靠大窗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小伙从10楼群租房阳台坠落,

人砸在车顶上……

6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鄞州万达公寓东区,小亮的父母带记者看了现场。万达公寓东区是30多层的高楼,小亮坠下来的是2号楼的10楼。

在2号楼北面,记者看到墙边划了很多停车位,车位上停着很多车子。“这个位置当时停着那辆沃尔沃轿车,人坠楼后就直接砸在了轿车顶上,车顶也砸扁了……”小亮的父亲告诉记者。

6月8日凌晨3点左右,随着一声重响,该公寓楼下一辆轿车发出警报声,车主发现有人坠到车顶,立即报警。小亮随后被120急救车送到医院抢救,警方也介入调查。

当天早上,远在湖南老家的父母接到派出所电话后,立即赶到宁波,孩子已经在ICU,他们查看坠楼现场,从各方了解了事发经过。

小亮20岁,住到这里时间不长。家人从他行李包里找到了租房合同,合同是今年4月份,与二房东宁波广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的,月租金为850元。

小亮坠楼后受伤严重,沃尔沃轿车车顶被砸扁,形成一个内凹的V字形,损失也很大。小亮被送往医院住进ICU,昏迷了一周,直到6月14才醒过来,但人还没出ICU病房。

家属和受损车主都认为,阳台隔为卧室进行出租是违规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作为租房公司及房东需担责。

男子楼上跌落手扒墙体(浙江小伙凌晨从十楼群租房坠落)(1)

坠楼的房间,阳台放床。

坠楼原因不明,

但群租房阳台变卧室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和小亮父母来到十楼,那是一套群租房,一百多平米的套房隔了五间卧室。小亮所住房间正是阳台,房间的隔板已经被拆除,但阳台上还摆放着一张木板床,紧贴着窗户玻璃。

记者在现场看到,阳台窗户挺大,窗台也比较低。木板床贴着窗户,床面与窗台只有二三十厘米的高差,与窗外玻璃围栏也只有半米多高差。如果窗户打开着,人在床上活动,确实挺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事发当晚,值班保安到了现场,后来也主动去医院看望和了解情况。”万达公寓东区中奥物业公司相关人员表示,该公寓里有很多群租房,对于发现的问题物业没有强制权,只能向房东提出或者向上级职能部门报告。

男子楼上跌落手扒墙体(浙江小伙凌晨从十楼群租房坠落)(2)

人坠落,车顶被砸。

“广发租房”表示,

阳台隔房间与原房东商议过

小亮所租的房子是广发房地产经纪公司出租的,按规定阳台不能作为卧室。

对于坠楼事件以及群租房安全隐患问题,记者联系了二房东宁波广发房地产经纪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承租人坠楼具体原因现在还不好确定。因此对于家属方提出赔偿要求,“作为公司需要法律依据,需要根据司法程序,法院判决来处理或赔偿。”

为什么将阳台隔为卧室,作为专业租房公司难道不知道是违规的吗?广发房地产经纪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和原房东商量过,因为房东对租金有要求,经纪公司利润空间小甚至亏本,所以就在客厅阳台多隔出了一间房。

租房公司人员表示,承租人是成年人,这房子也是他本人选定租下来的。这样隔房几年前就已经如此,也没有哪个部门来指出问题,之前也没有监管部门叫他们整改,所以就一直这样作为出租房。

男子楼上跌落手扒墙体(浙江小伙凌晨从十楼群租房坠落)(3)

男子楼上跌落手扒墙体(浙江小伙凌晨从十楼群租房坠落)(4)

坠落之处。

阳台房间涉违规,已被拆除

记者联系了钟公庙派出所询问此事,派出所相关人员表示6月8日凌晨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救援并联系家属。经初步调查坠楼事件为个人因素,因为当事人还在医院ICU病房,因此具体情况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

广发房地产经纪公司相关人员表示,事发后派出所要求他们将阳台房间拆除,所以他们已拆除阳台房间。

“据我所知,我们公司在万达公寓的其他群租房没有将阳台隔成房间,这户是特殊情况,就是因为租金成本高,所以把阳台也隔成一间房。”他表示以后也不会这样隔了。

《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原始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杂物间、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车库、车棚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因此,房东或租房公司将阳台作为卧室是违规的,应承担相关责任受到相应处理。对于万达公寓群租房问题,记者也将进一步关注。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