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魔鬼撒旦的结局(讲上帝和逻各斯)

圣经中魔鬼撒旦的结局(讲上帝和逻各斯)(1)

实际上希伯来人的上帝、希腊人的逻各斯和中国人老子的道,全都是一个东西,是什么?是“万物之奥”,是主宰宇宙宸、大自然永恒、普遍、终极运行的总奥秘、总规律。人类生存于世界中的终极目的,即追寻和揭示这个总奥秘、总规律,这也是人类获得总智慧的人生终极价值。上帝是这个总奥秘、总规律的神学代称,逻各斯、道,也同样是这个总奥秘、总规律分别为哲学和人学的代称。不同的是,上帝是一元论的神;逻各斯则最后成了二元论的逻辑,也即今天西方人的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老子的道是三元论的全息逻辑,是最全面、最彻底、最深刻的宇宙宸大自然一切万物的全息奥秘、全息规律、全息逻辑。

希伯来人的上帝,是一元论惟一的神,它既是真,也是善,更是美的惟一化身。上帝至高无上,它给人类指出了所有人都必须是平等相待的智慧类型之物,谁想要超越其身份主宰其他人,谁就将使自己成为魔鬼的跟班。正是因此而有“人人在信仰上帝面前的平等”。这是上帝的“绝对命令”。正是这个绝对命令,开创了西方人类文明社会的新纪元。这个纪元又称作“公元”。人类有了“公元”,即是有了人类(西方)文明社会破天荒的开始。

“人人平等”使得人类有了伟大“契约”的原则——真理精神,首先是人类与上帝(大自然)的签约,然后是人类之间相互的签约。“约”的伟大即上帝信仰的伟大,即人类自身原则精神“同一性”的伟大。有了这伟大原则精神,才可能会有人类自身伟大的文明精神。

所以,完全可以认定,人类蒙昧的黑幕,如果没有上帝神的至高无上,将会永远都不可能被冲破,被启开,人类就将永远都只能生存在黑幕之下的自然丛林之中。中国人过去三千多年的历史,基本上都是在这种“蒙昧的黑幕”之下度过。原因很简单,中国人在周孔儒家《周易》血统的“天命”、《周礼》宗法的“礼乐”、《论语》人治的“仁义”(谎言)的三重“蒙昧的黑幕”之下,永远都不可能有自己“人人平等”伟大原则、真理、文明精神的诞生。在这个意义上,上帝这个惟一神,实质上即成了全人类“人人平等”原则精神伟大的“护身符”。没有这块“护身符”的中国人,显然就没有自己文明历史诞生的可能。

希腊人的逻各斯,尤其是经过具体化了的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则是对于人类“人人自主、自律”哲学求知精神诞生的伟大贡献。亚里斯多德更称其为人类伟大文明的“工具”。希腊人把“人人在信仰上帝面前的平等”精神更又推进成为了“人人在追求真理面前的平等”和“人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或换言之,“契约”的原则精神,更进化成为了“法律”的原则精神。西方人的历史学之父希罗多德在其著作中大声叫唤出来了“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的伟大文明之声。中国人的历史之父司马迁,却根本想都不敢想,更不可能说。由于为降将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即被汉武帝割了鸡巴,引为大耻。但仍忍辱负重,苟且偷生,勉力著作了《史记》。然而就是这本《史记》也终归成了传承周孔儒家传统的重要工具。

老子《道德经》中的道,不仅有“人人平等”的“玄同”,“人人自主、自律”的“三宝”,更有“人人自由”的“玄德”。老子之道才是对于宇宙宸、大自然总奥秘、总规律的最全息的揭示和表达。实质上,中国人老子的“道”比希伯来人的“上帝”和希腊人的“逻各斯”还更全面、更彻底、更深刻地揭示了宇宙宸、大自然的总奥秘、总规律。这才是本文最想要表达的内容。希望能够获得中国亲们的理解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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