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十六章从容的最终目的(细读道德经第二十九章)

本章的中心思想是,想取天下而为之的人要去除甚、奢、泰的欲望,以及升华自己的认知,才能真正做到无为和无执。其中的难点是关于八个“或”字的句子,究竟是什么论述角度和逻辑?要解决这个难点,最主要的办法要到章外去找相关的论述,做到逻辑自洽。本章篇幅虽然不长,但论及了《道德经》的两个核心要义,就是要通过升华个人的欲望和认知模式来对治所有的问题,大家不妨一起学习一下。

道德经十六章从容的最终目的(细读道德经第二十九章)(1)

【原文】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意译】

那些想要夺取天下据为己有然后实施统治的人,我看他们一副迫不得已的样子。(其实,他们不懂得,)天下就好像一个大神器一样,是不能取来恣意妄为的,是不能执持在自己手上的。恣意妄为的,肯定最终会失败,执为己有的肯定最终会失去。所以,得道的圣人对天下神器始终无为而为,因而不会失败;也从不执天下神器为己有,因而不会失去。

事物都是这样的,有的在前面行走,(必然相对于)有的在后头跟随;有的轻轻吹气,(必然相对于)有的用力吹气;有的强壮,(必然相对于)有的羸弱;有的承载而安,(必然相对于)有的堕落而毁,(都是二元的对立统一体。)(就天下神器所带来的个人欲望来说,并不仅仅是异乐、奢侈、泰适而已,还有它们各自相应的对立面,而那些“将欲取天下而为之”的人只要自己想要的,并装出一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样子。)所以,得道圣人的做法是去甚、去奢、去泰,(真正做到为腹不为目,爱以身为天下,为无为而无不治)。

道德经十六章从容的最终目的(细读道德经第二十九章)(2)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可以把它翻译为:那些想要夺取天下据为己有然后实施统治的人,我看他们一副迫不得已的样子。(其实,他们不懂得……)

1、取,是取得,是改朝换代取得政权的意思。

2、为,是作为,指实施统治。

3、不得已,是迫不得已。

4、我看大家大同小异都是这样翻译的:“想要治理天下却又使用强制的办法,我看他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这里的问题是:

①把“取”并入“为”,归为治理了。其实,这两者是分开的。取天下,在表述上是基于把天下比拟为“神器”,对应于用手拿着之“执”,以及不能得逞之“失”。

②如何“取天下”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也要合道而行,既然谈到了,就不能忽略。第四十八章说“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第五十七章又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其中,“无事”相当于“无为”,是合道的做法。相关的表述有,“后其身而身先”、“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等等,言下之意是,得道之人做天下事时,不以个人利益为优先,能成为天下的领导者,也意味着他实现了“取天下”。

③但是,多少人能做到“以无事取天下”呢?居多做不到“无事”,但这些人又很想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取天下”。那怎么办?正像老子看到的,就有各种理由的“迫不得已”!所以,“不得已”不能理解为“不能达到目的”。更直接的理由是,第三十章说“果而不得已”,第三十一章还说“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接连三章用到这个词,都是“迫不得已”的用法。我们不能随意篡改其中一处的含义,否则,解读就不严谨了。

道德经十六章从容的最终目的(细读道德经第二十九章)(3)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1、天下神器,其实是把天下比拟为神器,与相关表述上的“取、执、失”相应。说“神器”,只是说治理天下是一件大事,不要过度神化这个“神”字。

2、不可为,不可以有“有为”。有为,即恣意妄为,与“无为”相对。

3、不可执,不可以拿在手上,意为不能执为己有。

4、“是以”之后的句意,相当于第三章说的“为无为,则无不治。”

5、这个整句表达的是:那些出于追逐个人欲望而假装“不得已取天下而为之”的人所不懂的,其结果必然是为而败之,执而失之。那原因是什么?紧接着就谈到了。

道德经十六章从容的最终目的(细读道德经第二十九章)(4)

【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

整句的意思有点难于理解,先说一下:事物都是这样的,有的在前面行走,必然相对于有的在后头跟随;有的轻轻吹气,必然相对于有的用力吹气;有的强壮,必然相对于有的羸弱;有的承载而安,必然相对于有的堕落而毁,都是二元的对立统一体。

1、有这句话,这时我们才知道本章的论述角度和逻辑,原来是从事物的二元对立统一性来说的。

2、大家还记得第二章说的“前后相随”吗?跟这里的“或行或随”是一样的。这两句话说的是:从一个跟着一个即“随”的角度,分出了“前、后”。从“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的论述逻辑可知,老子这里的意思是,本来大家是认定“一个跟着一个”的,有前有后,而现在却认定“前”比“后”好,都跑到“前”头了,也就没了“后”。这样,原先“随”的角度丧失了!由“前后二元”构成的“队列整体性”也没了!(参阅细读系列之第二章)

老子并非在谈纯粹的辩证法。老人家的意思是,本来,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前后”方位。由于人们逃不掉天生的二元认知模式,有了“前后”二元,或者更概括地说有了“白黑”二元(第二十八章)。然而,人们在后续的相关实践中,却常常带有感情色彩地摒弃其中一元而割裂该事物的整体性。这就是同一主体在知行上表现出来的悖论!人最大的问题就在这里!也就是说,世人的问题不因为世人的知行跟老子不一样,而是世人的体现偏颇二元的知行与自己的认知前提即必然的整体性(道生一)相矛盾了,自我打脸了!指出世人的悖论所在,才是最有力的说理逻辑。

所以,这包含八个“或”字的句意是,事物虽然不同,但都是二元对立的统一体,是不可分割的,也就是上一章说的“大制不割”、第十章问的“能无离乎?”;如果把它们理解为“事物秉性不一,情况各异”,就不符合老子论述的基本逻辑了。

道德经十六章从容的最终目的(细读道德经第二十九章)(5)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1、甚、奢、泰,不是表程度的词,而是有所实指的,涉及欲望的三个不同层面。其中,甚,本义是异常安乐;表情欲。奢,本义是奢侈、不节俭;表物欲。泰,有多个含义,取泰适安逸之意;表安全需求。

2、对这三个字作这样的理解,还跟“天下神器”有关。老子的意思显然是说,就天下神器给“取者”所带来的个人欲望来说,并不仅仅是异常之乐、奢侈、泰适而已,还有它们各自相应的对立面,分别是正常之乐、节俭、安全。由于深受强烈的个人欲望的驱使,“取者”颠倒了“白黑”,甚至不承认“白”的存在!所以,这里就不能要求“取者”按“知其白,守其黑”来做,老子直接说,得像得道圣人那样,去甚、去奢、去泰!这本质上和第十二章的“为腹不为目”是一样的。

3、我们看回第二十八章的一句话:“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本章简直就是这句话的拓展。

①由“朴散”而来的“器”,虽然各式各样,但是它们都是二元对立的统一体,是不能分割的整体。本章包含八个“或”字的句子,体现的就是“大制不割”的原理。

②“圣人用之,则为官长”,说的是得道圣人懂得“用”!就是懂得从整体性去运用自我和各种器物,结果是成为天下的领导者;而不懂得“用”的人,老子则教之以“三组知守”的修德方法,可使之复归于道。

在本章,圣人能够“去甚、去奢、去泰”,意味着已对治和升华了自我的欲望和认知,取天下和治天下时就能依道而行,从而做到无为而无败,无执而无失。而那些“将欲取天下而为之”的人只要自己想要的,表面上装出一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样子。而实际却是陷在“甚、奢、泰”的欲望深渊里,相应地对自我的认知也出现严重的偏差,不懂得“抱一为天下式”,因而只能以“有事”的方式取天下,后续的治天下也必然是恣意妄为,其结果必定是为而败之,执而失之。

来源:大伙都说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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