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制度敢用善用 学习交流取经茅塞开
9月18日至21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培训班在黑龙江大学举办。
4天的培训中,处处能看到来自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的160余名参训学员神情专注投入到学习中的身影,他们时而举起手机拍下大屏幕上的重点内容,时而低下头在笔记本上记录下思考和感受,课间休息时也不忘与老师互动答疑,与同学交流体会。
是什么样的培训让人如此全神贯注,随小编一起去感受一下吧→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
曹红虹
曹红虹检察官从制度设计的层面,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从宽幅度,值班律师、被害方权利的保障,量刑建议、案件上诉的处理等,帮助参训学员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由来、发展以及今后的工作重点。
四川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金海燕
金海燕检察官站在四川省检察机关全局的角度,对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做法进行了全面介绍。一是领导重视、三级联动。通过会签文件、调研指导、传导压力、目标考评等方式,做好认罪认罚工作统筹。二是落实值班律师制度。解决有无值班律师、律师是否坐班、律师费用保障、律师权利及作用等问题。三是做好量刑建议。借助外力,邀请法官为检察机关讲授量刑;修炼内力,做好类案总结分析;借助技术手段,引进智能辅助系统。最后,她以问题为导向,对地区发展不平衡、案件适用范围窄、量刑精准化不高、速裁适用率低等问题,逐一提出破解办法,为参训学员提供了大量具有借鉴意义的先进经验。
四川省大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袁青
袁青副检察长将大邑县检察院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试点院以来,摸索出的实践经验毫无保留、全面细致的传授给全体学员,详尽地讲解了精准量刑计算法、从宽幅度、程序选择适用、文书简化、具结书签署要点、值班律师落实、被害人权利保障、案件质量保证等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在具体操作上的大邑检察特色做法。
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院长
胡天鹰
培训的最后一堂课由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院长胡天鹰讲授,他站在法院的角度着重讲解了检察机关较为困扰的精准量刑问题,并与学员们交流了法检两家如何更好地协作配合以及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为法检两家适用制度的配合打下坚实基础。
4天的课程很快就结束了,返程路上学员们仍在探讨着这期间学到的经验做法,交流着如何找到这些经验做法与本地实际工作的结合点,相信这次培训带给大家的收获,也将引领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结出累累硕果。
供稿: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编 辑:鲍 禹 审 核:王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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