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付吗(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适用情形以及是否可以协商)

需要明确的是,只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时可以适用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并且双方协商一致的不适用经济补偿金以及按照《劳动合同法》46条中规定的情况:(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付吗?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付吗(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适用情形以及是否可以协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付吗

需要明确的是,只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时可以适用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并且双方协商一致的不适用经济补偿金。以及按照《劳动合同法》46条中规定的情况:(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是否能够协商,实务中有两种观点1.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中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来执行,若协商标准低于国家规定则无效。

2.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金额符合法律规定则认为有效,根据《最高法解决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3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故企业在和员工协商经济补偿金后应写明明确告知劳动者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标准,而不是仅仅写数额。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