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深度剖析(全面解析心理罪城市之光)
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已经在国内正式上映了,对于许多观众来说也是没有搞清楚电影的片名为什么叫作城市之光,电影中的城市之光到底指的是谁呢?
我们小时候都听过那个“一根蜡烛的光可以填满一间房子”的故事,但首先你得把蜡烛点亮,说白了,你得有照亮黑暗的火苗。这个阴暗而又潮湿的罪恶城市,需要一缕强光。那么,谁才是城市之光?光明与黑暗,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关系:
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因为即便阳光再明媚,有总有照不到的地方,也只有黑暗才能衬托阳光的明媚。
黑暗的地方也会有光明出现,因为没有光明就无法衬托黑暗的深邃。
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就好比我们道家学说里的“阴阳”,阴阳哲学可以见到归纳为“阴阳互体,阴阳化育,阴阳对立,阴阳同根”,是那种对立又相联甚至相互转化的关系。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当然不是最好的电影,甚至对比西方同类作品,该片或许也不算突出,但联系起电影的题材以及华语电影的大环境(就是审查),这样的作品,可以说是一部非常难得的作品了。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一部悬疑片,跟雷米的原着一样,故事发展到一半的时候,就把大反派,阮经天饰演的江亚给曝了。雷米的原着也是有够奇特,属于《心理罪》系列,但内容完全不同,而且该书能出版也算个奇迹了,因为书里描述的内容,是“法外制裁”的故事。
城市之光这个称号,是电影的重要线索,有两面,善良面是方木,而邪恶面江亚其实是另一个方木。两人外形相似,都是长头发,戴着眼镜,体型胖瘦也相仿。破案天才和变态疯子,只有一线之隔。通过这两个人物,来让观众去理解城市之光这一内核的意义。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是那种传统的犯罪电影,也不是那种分析个体心理变态的悬疑片,而是研究那些假借正义之名对通俗意义的坏人批判,引发群体暴力狂欢,然后上升到私刑惩罚的群体。这是个很不错的题材,但在如今的审查制度下,拍摄起来也有难度,但导演还是想表达一些社会现实。前半部分电影的设定有点致敬《七宗罪》的感觉,整个氛围也让人想起蝙蝠侠里面的哥谭市。
人世间的罪恶,是用暴力去消灭它?还是用正义的光去净化它?以暴制暴并不能解决问题,用正义的程序去解决,对于普通人的保护才更安全,也更可靠。城市之光,是方木这样坚持正义的人。城市之光,也是那些善良的普通人,他们尽忠职守,坚持做好本分工作。正是有着他们,正义不会缺席,城市之光也不会熄灭。
我为什么要为这部电影打电话?
因为它终究完成了国产犯罪片的最后一公里。它起码带来了国产犯罪片少见的反思:什么是城市之光?用江亚的话来说,“在法律的缝隙里,还有一大片弱肉强食的世界。”他觉得自己是城市之光。然而在与恶龙的搏斗中,他不惜伤害无辜的生命,自己都变成了恶龙。
而江亚固然有错,但那些在网上嚷嚷着要把那些恶棍杀死的网民难道不是帮凶,难道,不正是他们成就了“城市之光”?《城市之光》最好的地方,就是用方木高潮戏中的败,完成了正义的胜。然而我们被最后对决吸引时,可能没有体会到电影背后如此沉重而复杂的反思。
以暴制暴,只会制造更多的暴力与不幸,看上去败了的方木,才是真正的城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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