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怎么处罚(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诚信黑榜: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乐东多家商家被处罚
编者按
诚信是社会美德,是每个公民乃至企业主体应当遵循的优良品质。着力诚信建设,塑造诚信海南体系,也是为海南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即日起,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开设《诚信红黑榜》专栏,宣传海南各领域推出的各项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展示守信个人与企业,以及其享有的诸多信用权益;曝光失信个人与企业事例,让“不诚实,不守诺”的情况得到来自社会公众的审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5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日前,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分别在多家商家货架上发现了过期食品,最终,因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这些商家被处以3000—6000元不等的罚款。
在检查过程中,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乐东百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货架上发现一盒超过保质期的華珍堂牌阿胶片(生产日期2019/04/19,保质期至2021/04/18),该商家被处以6000元罚款。
在乐东九所热鼎点百货商行货架上发现4包酒鬼鱼(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1/03/01,保质期9个月),该商家被处5000元罚款;在乐东九所陈大云百货店货架上发现3包超过保质期的龙须面(生产日期2020/10/09,保质期12个月),该商家被处3000元罚款。
在乐东黄流鑫旺豪百货超市货架上发现超过保质期的粒花香棉花糖4包(生产日期2021/04/21,保质期9个月)以及4包超过保质期的仁王派葡萄干(生产日期2021/05/01,保质期10个月),该商家被处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在乐东黄流金鸡岭康福源百货超市货架上发现6包超过保质期的白砂糖(生产日期2021/03/01日,保质期12个月),该商家被处罚款5000元。
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但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未售出或及时积极启动召回,已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南海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