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报告的区别(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在报告上的区别)
1、立即报告给哪个单位的负责人
质量事故——建设单位负责人
安全事故——本单位负责人
2、1小时内民报官,报告给哪级哪个政府部门
质量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安全事故——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不超过2小时官报官,应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至哪一级哪个政府部门
质量事故——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安全事故——
(1)特别重大、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4、政府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通知哪些部门
质量事故——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
安全事故——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会、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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