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丢失12箱最新进展(顺丰把我的12箱物品扔进垃圾场)

寄收快递是很多人经常做的事

但是对于王先生来说他的快递却经历了一次匪夷所思的“旅程”

顺丰丢失12箱最新进展(顺丰把我的12箱物品扔进垃圾场)(1)

王先生是一名艺术行业从业者,近期正从北京往上海搬家。6月6日下午,王先生从北京通过顺丰大件物流往上海新家寄送了12箱物品,其中包含了私人物品、藏品、日记本、手绘本、设计稿等东西。王先生表示,在北京寄件时,为了避免运输途中纸箱破损或被打散,他还专门多花了包装费,让揽件员把这12个箱子整体打包在一个托盘上,总支付了快递费829元。6月12日上午,已到达上海的王先生和快递员约定了当天下午四点半进行派送,但到了约定时间后,快递员没有如约派送。经过多次打电话催促后,晚上八点左右,两名快递员将东西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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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王先生发现,货物没有固定在托盘上,箱子也不是当初寄出时所用的纸箱,并且还多出了一个箱子。对此,快递员解释称,货物在仓库里的时候,绷带断了撒落一地,于是他们重新包装过了。经过检查,王先生发现箱子里的东西杂乱不堪,衣物污迹斑斑,夹杂着碎纸、砂石、垃圾,甚至出现了不属于他的东西,并存在一部分物品丢失。次日早上,在王先生的追问下,快递员表示12日中午,王先生的快递被误当成垃圾送到了垃圾场,下午发现错误后才去“抢救”,并重新包装送到王先生手上,丢失的部分可能找不回了。王先生赶到垃圾场期望找回丢失的物品。但最终他只在垃圾场找到了他的剃须刀、布偶等少量“幸存”物,其余均不见踪影。王先生从垃圾场老板那里得知,12日晚上和13日早上,已经有一大批垃圾被压缩打捆后进行回收处理了。王先生感到气愤,认为发生问题后快递员没有及时告知自己,导致他错失了“抢救”这些物品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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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下午,配送站主管让王先生列出遗失清单,再谈定损及理赔事宜。但是理赔过程并不顺利。王先生多次致电顺丰官方客服,最终保险公司打来理赔电话。保险公司表示,按照顺丰保价,赔偿金额为2000元。对此赔偿方案,王先生无法接受,双方陷入了僵局。昨日,王先生向记者表示,顺丰相关工作人员已与其取得联系并进行了面谈,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会与王先生共同商讨赔偿事宜,推进理赔进度。记者就此事联系顺丰公司,其工作人员表示称此事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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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珍视的物品被送去了垃圾场,这件事发生在谁身上相信心里都不是滋味,出现了这种“乌龙”状况,快递公司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士国说:“搬家寄送物品被寄错了地址,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地方,是寄到了垃圾站,对此快递公司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上海旭路伟光律师事务所陆路路律师同样认为,快递公司应当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他还指出,对于快递公司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有关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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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王先生指出,快递公司没有第一时间向自己说明情况,而是选择了“瞒报”导致错过了“抢救”的时间。对此,快递公司需要承担“罪加一等”的责任吗?我们所熟知的“惩罚性赔偿”又是否适用于这起事件中呢?刘士国认为,这里所出现的问题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有所不同,因此并不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款。但即使如此,刘士国仍然认为快递公司需要全额赔付。陆路路律师同样说道:“没有第一时间告知用户实情,对于无法挽回的扩大损失快递公司需要承担全部责任。”针对赔偿金额,当事双方又存在了分歧,一方提出按照保价赔偿2000元另一方认为丢失快递包含了具有特殊意义的商品超出物品本身价值的部分应该如何认定?“谁都不愿也想不到自己的快递会被送到垃圾站,所以寄件人不接受2000元的赔偿情有可原。”刘士国说道,他认为,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要对物品的价值进行鉴定后才能得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寄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维权的起诉事由,陆路路律师认为这涉及到了侵权赔偿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快递不适用《邮政法》保价的规定,而是《民法典》的规定,快递公司的规定属于格式条款,不一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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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红辉律师事务所庄金龙律师进一步解释道,根据顺丰合同条款约定,顺丰是按托寄物的重量收取运费,并非按寄托物的价值和预期收益收取运费。“虽是格式条款,但根据以往案例,法院多为认可此规定效力。所以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合同违约赔偿可能还是有限的。”而针对侵权责任来说,快递公司因重大过失把用户快递当作垃圾处理,因此涉及侵权。“但顾客需要主张被损毁物品的实际价值,这一点比较有难度。对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比如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日记、收藏品,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庄金龙律师说道。陆路路律师认为,在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快递公司应按照实际价值赔偿损失,对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可以考虑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确定一定的赔偿数额。整理 | 张旭凡新闻素材综合自奥一新闻、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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