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多地公布新增肺炎感染(江西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2020年2月23日0-24时,江西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34例。
新增出院病例中,新余市8例、九江市6例、宜春市4例、抚州市4例、南昌市3例、萍乡市3例、赣州市2例、上饶市2例、吉安市2例。
截至2月23日24时,江西省现有住院确诊病例288例。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934例,其中出院病例645例,死亡病例1例。现有重症病例21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
现有住院确诊病例(288例)中,南昌市48例、新余市27例、上饶市33例、九江市61例、宜春市30例、赣州市26例、抚州市21例、萍乡市17例、吉安市9例、鹰潭市12例、景德镇市3例、赣江新区1例。
累计确诊病例(934例)中,南昌市229例、新余市130例、上饶市123例、九江市118例、宜春市106例、赣州市76例、抚州市72例、萍乡市33例、吉安市22例、鹰潭市18例、景德镇市6例、赣江新区1例。
出院病例(645例)中,南昌市181例、新余市103例、上饶市90例、宜春市76例、九江市57例、赣州市49例、抚州市51例、萍乡市16例、吉安市13例、鹰潭市6例、景德镇市3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6041人,解除医学观察24064人,尚有197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020年2月24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评估情况:一、风险等级下降的县(市、区)
由中风险下降为低风险的2个:分宜县、章贡区。
二、风险等级持平的县(市、区)98个(见一览表)。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一览表
等 级
县(市、区)
高风险(4个)
渝水区、丰城市、鄱阳县、青山湖区(含高新区)
中风险(18个)
临川区、进贤县、南昌县(含小蓝经开区)、浔阳区、西湖区、铜鼓县、金溪县、濂溪区、贵溪市、青云谱区、修水县、广丰区、信州区、东湖区、安源区、永修县、袁州区、新建区(含经开区和红谷滩区)
低风险(78个)
分宜县、章贡区、湘东区、彭泽县、芦溪县、莲花县、于都县、奉新县、东乡区、广信区、珠山区、兴国县、遂川县、宜丰县、新干县、樟树市、铅山县、弋阳县、乐平市、瑞昌市、余江区、南康区、崇义县、全南县、宁都县、会昌县、石城县、吉安县、永丰县、泰和县、万安县、永新县、上高县、高安市、南城县、余干县、万年县、安义县、德安县、乐安县、庐山市、龙南县、上栗县、都昌县、月湖区、赣县区、峡江县、南丰县、婺源县、德兴市、玉山县、崇仁县、吉水县、大余县、共青城市、昌江区、黎川县、柴桑区、武宁县、安远县、万载县、湖口县、湾里区、浮梁县、信丰县、上犹县、定南县、寻乌县、瑞金市、吉州区、青原区、安福县、井冈山市、靖安县、宜黄县、资溪县、广昌县、横峰县
备注:新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等单位的病例数包含在所在地县(市、区)。
南昌地铁发布公告
运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南昌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南昌地铁将于今日(2月24日)起缩短工作日早晚高峰行车间隔,具体调整如下:
1、2月24日起,南昌地铁线网(1、2号线)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晚高峰行车间隔调整为10分钟,其中早高峰时段为7:00-9:00,晚高峰时段为17:00-19:00,其余时段(含周六、周日全天)仍维持20分钟行车间隔;
2、南昌地铁线网(1、2号线)运营服务时间暂维持7:00-21:00不变。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南昌地铁将严格按照标准对车站公共区域、列车车厢进行全面消毒。请广大市民乘客乘坐地铁时全程佩戴好口罩,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电子通行证,尽量选择“错峰出行”及“分散就座”。
此外,南昌地铁还将结合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措施以及企业复工、高校复学等通知要求,及时调整运营组织安排,保障市民安全、便捷出行。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3日
除此之外
南昌长运也传来消息
经南昌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南昌长运有限公司司属各客运站:徐坊客运站、长途汽车站、长途汽车西站、青山客运站,自2020年2月26日起,逐步有序恢复运营。
南昌各客运站开通的客运班线如下:
徐坊客运站:崇仁,景德镇,乐安,乐平,上栗,万载,永丰,宁都,寻乌,会昌;
长途汽车站:德兴,奉新,中源,靖安,抚州,宁都,会昌;
青山客运站:江埠,乐丰,瑞洪,余干;
长途汽车西站:奉新,中源,高安,靖安,上栗,万载,宜丰,永丰,宁都。
具体班次信息,可以在“南昌长运”微信公众号售票界面查询。
其他班线将依据班线
对开所在地政府令及市场状况
逐步开通运营
直至疫情解除全面恢
近日,有一则消息在网上流传
称安义东阳镇黄城村西坑组有一确诊患者
连续四天在新广场鹏泰超市购物
此为不实消息
据公安部门发布
2名女子散布疫情谣言
被南昌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2月22日,安义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散布疫情谣言案,行政拘留散布谣言者吴某(女,33岁)和朱某(女,30岁)两人。
2月22日12时许,我局接到鹏泰超市报警:有人在网络散布2条涉及鹏泰超市的涉疫谣言。随后,县局党委指派龙津派出所和网安大队联合侦办。
经查,2月21日13时51分许,吴某用手机在某微信群内散布一条“那个人,17/20连接四天都在新鹏泰买东西,你们这几天有去过新鹏泰的,自行休息,现在都在追查”的谣言。2月21日15时49分许,朱某用手机在某微信群内散布一条“老鹏泰超市里有人被感染病毒了,120带那个病人走了,还有东阳也出事了”的谣言及一条不实视频。这两条虚假消息很快在网络迅速传播,造成我县群众心理恐慌,产生了恶劣影响。
目前,吴某和朱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两人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安义县公安局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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