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找朱元璋(想把拐卖妇女的人)
愿天下无拐!
拐卖妇女,是一桩古老的罪恶。
她们一旦被拐卖,等待着的,是生命、自尊等人权的沦丧,以及沦为生育机器……
古代贩卖人口的,男的称之为人牙子,女的叫牙婆。
在《水浒传》中,串掇西门庆和潘金莲偷情的王婆,便是专门从事这等肮脏工作的。
图 | 源于《水浒传》中的王婆自我介绍
在小说里,王婆的结局十分凄惨。
她因为毒杀武大郎、拐卖人口等罪行,被衙门处以极刑,游街示众。
已经上了年纪的王婆,脚被钉在木驴上,木驴向前行驶的时候,尖尖的木桩会把人扎得生疼。
街头百姓看到如此惨状的王婆,没有丝毫同情。
因为大家都知道她平日专门干买卖人、拉皮条客的勾当,恨得牙痒痒,纷纷向她投去鸡蛋、烂菜叶还有石头。
不禁想问,人贩子放在古代,真实下场会怎么样?
那估计死刑对他们来说,才是最痛快的结果。
无论秦汉,还是唐宋,这些拐卖妇女儿童的人,都会被千奇百怪的方式重重惩罚。
汉文帝时,有个侯爵叫陈何,是著名谋士陈平的孙子。
陈何品性不端,在地方作威作福,最终因为拐卖人妻,在菜市场当众斩首,爵位和封地都被除了。
百姓纷纷叫好。
这是记录在《史记·陈平列传》中的真实案例。
在汉朝,拐卖妇女罪和杀害伤害他人罪一样。
一旦查实,废话少说,当场磔刑伺候。
啥叫磔刑?
古代祭祀,肢解牛羊,曰磔。
用到人身上,便是剔肉离骨,分解肢体,再割断咽喉。
人贩子要看着自己的身体一截一截地断开,四肢离开躯干,感受着极端的疼痛,求死不能,直到痛苦离去。
秦汉时期,对待拐卖妇女的人贩子皆处以极刑。
另外,知情而买的人“与同罪”,处以磔刑。
不知情收买及转卖的,毁容后男犯从事筑城、女犯从事舂米苦役。
俗话说,胆大能包天。
这些人贩子,甚至敢贩卖皇家人。
东晋时,一个自称是清河公主的乞丐女子恳请面见皇帝,说自己是他的侄女。
晋元帝召见了这名女子,只见她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似乎好久没吃过东西的乞丐模样。
一番调查后,没曾想真是侄女。
清河公主向晋元帝诉苦:
我10岁时,爆发了永嘉之乱,被一帮宫人带着逃跑,她们都被乱兵杀害,我趁乱躲在垃圾里,才逃出生天,
后来混在逃难人群中四处漂泊,一路上忍饥挨饿。
在逃难途中,清河公主被人贩子盯上,多次被卖,最后卖到一户叫钱温的富户家里为女婢。
动图 | 源于《寂寞空庭春欲晚》
生逢乱世,即使是公主也活不如狗。
如果做错了或者令人不满意,她就要被鞭打臭骂,甚至不给吃的,关小黑屋。
一次,钱小姐派她出外买胭脂粉。
清河公主抓住机会逃脱,历经艰辛赶赴建康,才见到了晋元帝。
盛怒之下,皇帝下令将钱温一家全部打入死牢,秋后问斩。
这是《晋书·列传》记载的故事。
最后,清河公主逐渐走出阴影,还嫁给了谯国公——曹统。
唐朝有位人贩子,他生在盛世,长在长安。
在这个有诗有酒的时代,文明进步了很多,刑法人性化一些。
所以人贩子就以为,去拐卖几个妇女,卖给青楼,或者卖到大户人家当女奴,不是什么重罪。
图 | 唐朝人的生活
可惜他错了。
唐朝法律《唐疏议》规定:
贩卖人口的主犯,无论多少,处于绞刑,当众吊死;
知情不报者,流放三千里;
就连邻居也会被处以一百杖刑!将连坐进行到底,一人犯罪,全家株连。
邻居为什么也会受牵连?
要知道,如果隔壁邻居家突然冒出个从未见过的孩子,谁都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知情不报的也要受罚。
唐代律法在拐卖人口这件事上,对熟人作案的处置更加严苛。
如果是认识的人动了坏心思,想拐卖人口要罪加一等。
在监狱里,各位狱卒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人贩子,刁难他们是家常便饭,饿着他们,或者给他们送馊了的饭菜。
而被判流放三千里的人贩子,看似惩罚较轻。
等他们踏上流放之路后,就知道厉害。
被流放的人贩子,在上千里的路程中,他们会受到监管人员的各种虐待,最后很可能会死在路上,即便到了流放之地,估计也被折腾得只剩半条命。
虽然宋朝皇帝在人们眼里都文绉绉的,但对人贩子,那也是毫不手软。
宋理宗年间,瑞州有一位赵司户,本来美滋滋地前往京城,等着升职加薪。
结果途中妻子离奇失踪。
直到十年后,赵司户妻子的弟弟偶然抵达江陵,恰好撞见有一位将军新到任,排场浩荡,光是乘坐的轿子就有一百多乘。
弟弟亲眼目睹第十座轿子里端坐的人,正是自己消失十年之久的姐姐。
此时轿子里的女子也发现了他,姐弟二人两两相顾,却并没有相认。
只看见轿中遗留下一张纸在地上,弟弟捡起来一看——
上面写着:这个将军其实是个水盗头子,家中五百口下人都是盗贼,他的众多妻妾也都是各种方式虏来的官宦人家的妻女。
让弟弟拿着这二两金子,赶紧去报官。
朝廷听闻此事,马上立案。
后来经过调查才得知,原来的将军遭水盗劫杀,被抛尸江中,水盗得到了任命的诰敕后自行修改,冒名赴任。
该水贼的百余名妻妾都是劫来的妻女,手下五百多人,为了笼络这些人,水贼头子晚上还将妻妾分配给众多手下 。
按照《宋刑统》规定,“略卖人为女婢者,绞刑”。
朝廷依法将人全部缉拿狱中,处以绞刑。
该案件被记载在法学著作《疑狱集》中。
值得一提的是,宋代还到处张贴告示,使人知晓拐卖妇女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一定程度,达到规劝犯罪的预防效果。
明朝有一小说家,叫冯梦龙,代表作品有“三言”“二拍”。
“三言”“二拍”中有关贩卖妇女的篇目高达三四十篇,占到总篇目的1/5。
《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花魁娘子,就是被同乡骗卖给妓院;
《姚滴珠避羞惹怒》中的姚滴珠是商人之妻,与公公吵架回娘家,结果半路被王婆和船夫拐骗,被卖给吴大郎为妾,生儿育女;
《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岁朝天》中的宗王之女真珠族姬,十七岁在去姨娘家途中,遭到贼人毒手,被拐卖给牙婆子,卖到城外当人小妾......
小说折射的是社会现实。
可见明朝人口贩卖之猖狂。
不过,明朝朱元璋对人口贩卖格外痛恨。
图 | 胡军饰演的朱元璋
他规定首犯斩首。
从犯屡教不改者,再次发配那就是无期。
人贩子如果在边地死了,有儿子的,有孙子的,还要让子孙来赎罪。
这真是“一人贩人,全家被贩”。
这比砍头来得狠。
朱元璋是个狠角色,“父债子还”,在明朝身为人贩子的子孙,真是祖上做了大孽了。
看到这,有没有一股想把拐卖妇女的人贩子,送回明朝去见朱元璋的冲动?
清代史学家赵翼在书中,纪载了一个惨无人道的案件。
犯罪者是张良壁,他先后诱拐了16个女童,以药吹入鼻孔,然后用银管刺入体内,吸取“精髓”,所谓的“滋阴补阳”。
导致其中13个女童死亡。
由于他作案诡秘,官府一直没有进展。
直到他最后一次实施犯罪时,门没关紧,被一个曾经受过他拐骗而侥幸逃生的女童瞥见,回来告诉其父母,这才抓住了这个人贩子。
当地官府考虑到张良壁已70来岁,只判处斩决。
奏折交到嘉庆皇帝那里,嘉庆气得差点儿把龙案掀了。
在批奏中指责钱楷“庇护人妖,是何意见”?
然后大骂张良璧“实属穷凶极恶,人形兽性”!
在嘉庆看来,张良壁的所作所为灭绝人性,也就没有必要因年龄而考虑,下令将案犯千刀万剐,当众行刑。
行刑后,罪犯家产由受害者家属平分。
当地知府知县因失职,关进大牢,等候庭审……
清代小说《红楼梦》开篇便是一起拐卖案。
姑苏名门甄士隐有一个独生女,名叫甄英莲。
一年元宵,仆人霍启带着5岁的小英莲去看花灯。人贩子趁着人来人往,偷偷把小英莲拐走。
她本是甄府小姐,是父母宠爱的小公主,却遭遇拐卖。
从那之后,她的童年都是噩梦。
12岁时,她被人贩子卖给冯家公子,两人本是情投意合。
结果又被人贩子卖给了呆霸王薛蟠。
冯渊惨死,香菱沦为小妾,正值青春便被折磨死去。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如此美好的一位女子,却被人贩子毁了一生,实在让人看得牙痒痒。
据统计,清代《刑案汇览》“略人略卖人”篇收录的案例中,受害者主要为妇女儿童,其中,女性受害人占86%左右。
被拐卖妇女被明码标价,其结局或是被卖入府邸为奴;或卖予单身男性作为配偶;或坠入烟花柳巷,沦为妓女、暗娼.....
一旦遭受拐卖,人身自由与尊严都将惨遭无情践踏。
从这一层面来看,各朝各代对拐卖妇女的人贩子惩罚都很重,轻则流放,重则千刀万剐,多少有点合理。
愿天下无拐!
资料来源:
1、《以史为鉴:传统中国对拐卖妇女犯罪的法律规制》
2、《史记》《红楼梦》《水浒传》
3、《人贩子在古代是什么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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