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树枝砸成八级伤害树(会昌一老汉受雇砍伐木材)

受人雇请,砍伐木材,赚点辛苦钱,不料却不小心,让倒地的树砸死了一起做事的人,会昌老汉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

近日,该起案件在会昌法院审理。

男子被树枝砸成八级伤害树(会昌一老汉受雇砍伐木材)(1)

案件事实

2019年10月下旬,李某雇请被告人刘某、被害人曾某、赖某三人砍伐位于会昌县珠兰乡某村的木材,并约定工资200元/m³。

2019年10月26日13时许,被告人刘某、被害人曾某、赖某来到目的地,准备砍伐山上的木材,李某则在山下。被告人刘某用油锯锯一棵松树,该松树倒地时砸中正在附近一起做事的被害人曾某。随后被告人刘某、赖某将曾某抬到山下,李某驾驶小车将曾某送至会昌县人民医院抢救。当晚8时许,曾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曾某为钝性外力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了168000元,李某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了53600元。

男子被树枝砸成八级伤害树(会昌一老汉受雇砍伐木材)(2)

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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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照片

被告人刘某在砍伐树木时因疏忽大意导致砍伐的树木倒地时砸中被害人曾某,致使被害人曾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在被害人曾某被砸倒地后积极抢救,事后赔偿了被害人家属部分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予以从宽处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来源:会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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