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是在职职工吗(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你了解公益性岗位吗?

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招聘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主要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用来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对象就业的社区公益性岗位。其中有许多公益性岗位在招聘时明确表示必须是退伍军人或退伍军人优先。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是在职职工吗(什么是公益性岗位)(1)

公益性岗位的意义何在?

国家自2011年启动公益性岗位项目招聘考试以来,已经录取近十万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在以后的工作中,公益性岗位将持续下去,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为了解决更多的就业问题,公益性岗位招聘会继续下去。

公益性岗位由政府出资购买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服务岗位,主要用于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阶段性就业,属过渡性岗位。开发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目的是通过基层锻炼,进一步提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二次就业奠定良好基础。安徽省从2012年起连续3年,每年提供不少于4000个公益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12年、2013年,安徽省人社厅与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联合下发的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文件中,均明确公益性岗位被聘用人员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年均工资收入不低于18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待遇;办理社会保险,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实行动态管理和建立退出机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是在职职工吗(什么是公益性岗位)(2)

公益岗考什么?哪些人可以考哪些人不能考?

公益岗位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依据市政府20066号文件规定,须持有已年审的《再就业优惠证》并在市社保中心参加养老保险的,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正在享受居民很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优先照顾),分为如下九类:

1)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截止时间到2008年6月30日)的下岗失业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还需带就业失业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市级以上(含市级)劳模。须带本人身份证、劳模荣誉证书、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还需带就业失业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3)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军转干部。须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转业证书、再就业优惠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4)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单亲家庭人员(指离异或一方死亡,独自抚养子女的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再就业优惠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离婚证或火化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5)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夫妻双下岗失业家庭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结婚证,对方的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6)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现役军人配偶。须带本人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结婚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的军人军官证复印件、所在部队团级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及《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7)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烈士直系亲属就业特别困难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烈士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8)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再就业优惠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9)正在享受城市居民很低生活保障在市级登记失业机构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是在职职工吗(什么是公益性岗位)(3)

下列人员不能参加公益性岗位竞聘报名:

①已申请参加企业并轨,经有关部门同意享受内退或协保政策的人员;

②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安置就业的人员;

③已被安置到(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④自谋职业且已享受1000元就业补助政策的人员;

⑤自谋职业正在享受税费减免政策的人员;

⑥灵活就业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

⑦正在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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