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具体内容(为优化义务教育生态奠基)

本报记者 张盖伦王红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常务副部长、教授,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具体内容?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具体内容(为优化义务教育生态奠基)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具体内容

本报记者 张盖伦

王红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常务副部长、教授

择校、密考、培训机构恶性竞争……科学清晰的评价指引,有无可能减轻这些教育焦虑?

近期,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发布了县级、学校、学生三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东斌表示,整体来说,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都围绕着素质教育的导向,围绕着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来构建。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常务副部长、教授王红表示,《评价指南》中所蕴含的价值追求和设定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了尊重规律、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客观务实的特点,将为义务教育发展生态的全面优化奠定坚实基础,让教育呈现美好发展样态的追求有了实现的可能性。

构建以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具体来说,在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当中,《评价指南》提出了“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等考查要点。在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中,则明确提出要严控考试的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等要求。评价学校不看升学率,更多注重增值性,要看学校办学质量的总体状况以及年度变化情况。在学生的发展质量评价当中,首先是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来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即使是在学生的学业发展评价当中,也不局限于学业水平的评价,而是强调学生的学习习惯、创新精神,为学生综合素质和终身发展奠基。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指出,《评价指南》的一大亮点,是明确强调了学生发展质量是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核心。过去在开展教育工作时,一些地方对学生发展的效果和投入—产出效益关注不够。这一次,各层面的教育质量评价最终都体现在学生发展质量上。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的教育质量评价均围绕学生发展质量这一核心内容,突出考察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情况,构建了以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而且,它不仅是对学校、学生、教师进行评价,还把县级党委政府纳入了评价对象。

董奇表示,在目前的教育实际中,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够重视,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不进行专门研究,不开展督促检查;有的地方学校还公布名校率,对教育的生态环境和导向产生了消极的影响。这些状况的存在也是当前素质教育难以有效实施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次《评价指南》致力于改变这一状况,将县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情况纳入评价对象,这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教育部、中组部和国家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评价指南》过程中要督促省地市党委政府,把对区县党委政府的这一要求落到实处。”

学校和教师也要提升自身能力

2021年1月,在学期结束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澄小学的学生们拿到了一份特别的成绩报告单。学校提出了身心健康、品行高洁、智能发展、情趣高雅、劳动创新的幸福少年培养目标和评价维度。报告单里,记录了学生参加的每次活动,付出的每份努力,也列出了每位任教老师的关心、认可和期许。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柳海民表示,要确保《评价指南》在落实过程中不跑偏、不走样,中小学校就需要把学与做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他建议,学校要建立常态化自评工作机制,改进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定期开展对标自评诊断。学校可以邀请学校的管理干部、教师、学生和家长等群体广泛参与学校自评工作,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座谈等方式,对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学生的发展质量给出全面客观评价。需要注意的是,学校不能因个人好恶、实施难度而对《评价指南》的考查要点“做减法”,而需落实完整的指标体系。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导者。西南大学原常务副校长、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宋乃庆说,教师可以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做起,切实推动《评价指南》的落实。他指出,教师首先要提升自身的素养和自身专业的水平。教师要加强自主学习,不断提升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等各方面能力,也要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倾向,勇于改革创新,深化开展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提升教书育人的创造性。在和家长沟通时,教师也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转变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观念,提升家校协同育人能力。毕竟,教育评价改革落地见效,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与配合。

确保评价结果得到充分应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政策导向和重点要求。董奇表示,《评价指南》深入体现了义务教育更有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可以引导各省市县政府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工作重点从教育普及、硬件建设转向内涵发展、优质均衡,抓好师资队伍建设、育人质量提升、科学精细化管理等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任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评价指南》的发布实施也有利于引导各省市县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董奇介绍,《评价指南》以多学科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基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律,充分考虑当前存在的多头、重复评价等评价改革的突出问题,提供了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建议,有助于引导各级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与科学的教育政绩观,科学开展教育质量评价,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山东省教育厅原巡视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志勇提醒,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能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和督导人员、一线教师和校长提供丰富的数据信息,也是促进教育质量改进和提升的重要基础,但在评价结果的运用上仍要注意一些事项。

首先,要充分认识评价的意义和价值,将评价结果用于实际工作改进中,避免将评价流于形式或将评价结果束之高阁。而且有了评价结果,还要有专业力量对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和解读。既要防止对数据结果的误读和误解,也要避免只简单分析个别数据、忽视对数据之间关联性的挖掘;不要只简单分析数据本身,而要重视探索数据背后意义。张志勇说,在使用评价结果时,要避免用评价结果对学生、学校、区县进行排名排队;避免将评价结果甄别化、评价目的功利化、评价导向扭曲化;避免用评价结果给学校、教师施压。要把重点放在如何改进教育教学上。评价结果出炉后,要综合全面认识。不仅要关注学生学习成绩,还应该关注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不仅要关注结果,还应该关注过程。“最后,要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的制度建设。要建立监督机制、信息公开机制、评价结果使用的二次评估制度等,确保评价结果得到充分应用。”张志勇强调。

来源: 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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