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商和经销商哪个便宜(你分得清直销员与经销商吗)

在直销中,我们经常会对“经销商”和“直销员”这两个概念感到疑惑。有些人认为,这两者是一样的。有些人则认为,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双方各执一词。那么从事直销的你,是否能很清晰准确地说清楚“直销员”与“经销商”的概念?那么现在就让小邦来为你分析一下吧:

直销员

在《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有这样的定义:“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在条例第三章中,有对直销员的资质要求作详细规定。“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

除了拥有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员证,直销员还要与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直销企业”,而且“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直销商和经销商哪个便宜(你分得清直销员与经销商吗)(1)

条例第十八条明确,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另外,还强调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的。

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中,更有明文规定“直销企业对其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企业无关的除外”。所以,加强直销员的监管是直销企业需重点关注的。

综上,我们可以发现直销员有几个明显的特征:

1.有直销员证,并经过直销企业业务培训和考试;

2.不用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成为直销员;

3.在规定服务网点进行合规的直销产品推销。

经销商

在百度百科上,传统意义上的经销商,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获得经营利润,多品种经营,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在直销中,经销商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8、9号文相关问题解答》中,总局的解答认为:直销企业的经销商一般均为独立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或公司,并非直销企业的内部组成部分,而是在法律意义上与直销企业分离的独立商事主体。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只有经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才能招募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直销企业经销商没有经过审批,没有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没有从事直销的资格,因此不能从事直销。但是直销企业经销商并非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其获得营业执照后,可以通过传统方式开展经营。

直销商和经销商哪个便宜(你分得清直销员与经销商吗)(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可见未来在司法层面,把“直销员”和“直销企业经销商”两者独立区分开是趋势。另外,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直销企业经销商不得从事直销活动,不得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不得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商业宣传、推销等活动,不得组织或参与传销。”

直销企业经销商不得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商业宣传、推销活动,是因为经销商与直销企业属于不同商事主体,商业活动中应如实告知自己的真实身份。如果经销商称自己即为直销企业,则会使消费者对交易相对方(卖方)的身份产生误认和混淆,有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不仅不利于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也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直销企业经销商可以以自己名义开展商业宣传和推销活动,也可以向消费者介绍其销售的商品是某直销企业的产品。

可见,直销经销商与直销企业是分销关系。经销商不是《直销管理条例》所允许的直销行为人,是直销企业发展衍生的一类群体。

综上,经销商有以下几个特质:

1.是独立的经营主体,有营业执照;

2.与直销企业有签订经销合同;

3.销售直销企业产品但不仅限于直销企业产品。

直销商和经销商哪个便宜(你分得清直销员与经销商吗)(3)

从国家市监总局今年上半年接连发布7、8、9号文件来看,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加大管制力度,已是直销市场的监管趋势。明确直销员与经销商的责任主体与范围,有利于直销企业及直销人自律规范经营,维护市场正常发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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