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所需材料(房产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近日网友“遗忘在角落”问政:

  卖房子,房产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

  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您好。需要到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建设大厦均可办理)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注:房产证和土地证信息必须一致)

  4、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建设用地及房屋(非住宅)的评估报告

  7、结(离)婚证、户口本。

  8、个人名下住宅登记记录自助查询报告,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说明(住宅),大庆市房屋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报告(住宅)

  9、用拆迁补偿款重新购置房屋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标准: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wz.dqdaily.com/wlwz/2021-06-20/147294.html

  问政热线:6666669

房产过户所需材料(房产过户办理所需材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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