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园抓红嘴鸥(又见辣手摧鸥)

昆明公园抓红嘴鸥(又见辣手摧鸥)(1)

浙江游客在海埂大坝抓海鸥合影 供图

掌上春城消息11月16日上午9点多,海埂大坝上,为能近距离观鸥,一对父女在给海鸥喂鸥粮时,父亲趁机抓住一只海鸥,当作道具与女儿合影。海埂大坝巡逻队员及时发现制止,并向森林公安报警。事后,根据规定,民警对当事人罚款625元。

罚款为海鸥保护价值的1倍

16日上午,滇维保安公司的几名保安负责在海埂大坝巡逻。9点半,他们向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海口林区分局报警,有人在海埂大坝抓海鸥。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初步调查得知,当事人徐某某(男,65岁,浙江省台州市人)在旅行社的统一安排下,于当天上午9点专程到海埂大坝观赏海鸥。观鸥过程中,为能近距离观鸥,徐某某在给海鸥喂鸥粮的过程中,趁机抓住一只食用鸥粮的海鸥,并与女儿合影。合影过程中,其非法猎捕海鸥的行为被海埂大坝巡逻队员发现并及时制止。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徐某某的行为属于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民警及时依法查处。经调查取证,当事人徐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及海鸥的保护价值、徐某某的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多种要素,作出对徐某某罚款625元(海鸥保护价值的1倍)的处罚决定。

发现猎鸥拨65658044报警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郑重提示:昆明全市辖区均属禁猎区,全市范围内严禁猎捕《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各类野生动物。海鸥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实施抓鸥取乐、拍照、饲养、食用等非法猎捕海鸥的行为均属违法。

违法嫌疑人一旦实施非法猎捕行为,必将受到罚款、没收作案工具、没收猎获物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在此,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呼吁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观鸥”、“科学喂鸥”,发动昆明市民一起加强监督,举报伤鸥虐鸥行为。若遇到非法猎捕海鸥行为,请拨打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报警电话0871-65658044;若遇到受伤海鸥,请拨打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值班电话0871-65016927。

都市时报记者:程浩

责编:孙娜娜 一审: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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