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地沟油非法经营罪(非法销售含一类致癌物的土榨花生油)

如今,土榨花生油大多打着“无添加”“纯天然”等旗号,颇受消费者青睐。但由于大部分小作坊制作工艺简单、条件简陋,导致一些土榨花生油往往存在黄曲霉素B1超标等问题,长期食用可能会致癌。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通报,一杂货店主夫妇为牟取利润,在明知土榨花生油未经过产品检测依然非法销售,最终被判刑。

生产销售地沟油非法经营罪(非法销售含一类致癌物的土榨花生油)(1)

生产销售地沟油非法经营罪(非法销售含一类致癌物的土榨花生油)(2)

生产销售地沟油非法经营罪(非法销售含一类致癌物的土榨花生油)(3)

生产销售地沟油非法经营罪(非法销售含一类致癌物的土榨花生油)(4)

据介绍,2018年8月13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联合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行动,在顺德区陈村一杂货店内,成功查处店主夫妇黎某(男, 36岁, 广西人)、赵某(女,34岁, 广西人)非法销售土榨花生油黄曲霉素超标一案,经广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检验,黎某、赵某所销售的土榨花生油检出黄曲霉素B1含量为160μg/kg,超出标准8倍(标准要求为≤20ug/kg)。

经审讯,二人交代在陈村经营杂货店期间,为牟取利润,从2017年7月起,通过在老家购买自制花生油,在明知没有经过产品检测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年多时间共非法获利2000元。

2019年4月12日,顺德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案中的被告黎某及其妻子赵某因在其经营的杂货店中销售黄曲霉素B1超标的土榨花生油,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悉,2018年以来,顺德区公安局共查处花生油黄曲霉素B1超标案件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刑事拘留47人,逮捕35人。

顺德警方提醒,市民选购花生油要到大中型商场、超市或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店,购买预包装花生油时,要选择明确标注食品名称 、规格、净含量,标签上标签“SC”或“QS”标志的产品,并在保质期内妥善储藏及食用。购买散装食用油时,要选择有食品标签标识,标注有油品名称、配料种类、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厂址、联系方式的产品。

科普

黄曲霉素,是一种常见腐生真菌,多见于发霉的粮食、粮制品及其它霉腐的有机物上。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WTO)癌症研究机构将黄曲霉毒素划定为一类致癌物,是一种毒性极强的剧毒物质。黄曲霉毒素的危害性在于对人及动物肝脏组织有破坏作用,严重时,可导致肝癌甚至死亡。在天然污染的食品中以黄曲霉素B1最为多见,其毒性和致癌性也最强。

采写:南都记者陈飞龙 通讯员 梁晓茵 周建辉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