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想问题办事情之一妙法)
在数学中,我们常讲“充分必要条件”。在论证一个事项时,我们也应当从充分性和必要性,两个角度去进行分析。
所谓充分性,即要完成、干成某个事项所需具备的条件。比如开工厂你得有资金、技术、人才、厂房、设备、资质等等,只有当你具备了这些条件了,才有开办工厂的可能,但凡你少了这些不可或缺的条件中的哪一项,你这个厂还是开不起来的,即使开起来了,也活得不长久。所以说,充分性,是基础性的条件。按照矛盾的角度,充分性可以看作是内部矛盾,是事物本身的矛盾。
所谓必要性,是指这个事项存在的理由,有没有必要存在。比如开工厂的必要性在于能够赚钱、创造税收、解决就业、生产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等。必要性可以看作是干某事的好处、益处、意义、作用、收益等,是外部事物对事物本身的要求。倘若你开的工厂仅仅能够赚钱,却会污染环境、影响他人健康、危害社会,那么即使条件多么充分,也没有开办的必要了。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充分性与必要性是辩证统一的。二者相互联结,相互贯通,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彼此又是缺一不可的。因此,分析问题,就要从这两个方面去进行充分考量。
把握充分性,就是要找出干成事的条件。这需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去办事。事物产生发展的条件,往往不是按照我们主观意志所决定的,而是由其自有的客观规律所决定。
考量事物的条件,一方面需要依靠前人的经验总结。“站在巨人的肩上”,找出他人经验中的共性,比如办工厂做需要的资金、技术、人才、设备、厂房,这些就是前人总结的共性条件,是间接经验,不用亲身去尝试、试错也能够知道的,这些间接经验是首先需要进行考虑的,一旦这些基本的条件都不具备,那么想要办厂,是有较大的困难的。有他人的经验就够了吗?显然是不够的。
另一方面,还需要亲身的实践,获取直接经验。干一个事,光有间接经验还不够,还需要直接经验,这是由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即光掌握事物的普遍性,专注了矛盾的普遍性,你还是不能够认识好、把握好一个事物的。比如,你已经具备资金、技术、人才、厂房这些条件了,就能够办好厂了吗?不见得。你所在的具体地方、你生产经营中会遇到的机遇与挑战、你所做的每一项决策······这些都是未知的,是你所无法预见的,而且这些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先做了再说,在实践中去获取认识,再用这些认识去指导实践,有错就改,没错就继续贯彻,循此往复。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把握必要性,就是要衡量事物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这就需要将事物与外部事物、外部环境、外部关系、外部联系等进行考量,观测其有无存在的必要。万事万物是处于普遍联系之中的,任何事物的存在,就如同一张网上的某个节点,其他事物就是联系网上的其他节点,点与点之间的连线就是事物之间的联系。因此,把握一个事物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既需要分不同的主体去考察,还需要一分为二的观测其影响。
一方面,针对于不同的主体,要找到恰当的划分方式。与事物处于联系之中的“他事物”是多种多样的,许多情况下也是难以一一穷尽的,并且也没有穷举的必要。这需要我们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划分,什么方式呢?按照著名的MECE法则,即不重复不遗漏地进行划分。比如外部地环境可以用PEST模型,从政治、经济、社会、技术地角度进行划分,还可以按照SWOT模型,分析事物地优势、劣势、机会、威胁等等。划分或者说是切分,实际上是要求我们抓主要矛盾,将与事物相关的主要矛盾抓出来,把握主流、关键,有重点地去处理事物与事物之间地关系。
另一方面,找出相关主体后,还要一分为二地看其影响。所谓一分为二,就是既看到好的,又看到不好的;既看到优势,又看到劣势;既分析有利因素,又分析不利因素;既看到短期影响,又看到长期影响等等。对哪些主体有好的影响,哪些是不好的影响;对哪些主体有利,哪些主体不利,这些都需要进行分析。然后将这些分析地结果,归总起来进行把握,权衡各个方面,分清主流与支流,正确处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之间地关系,如此,方能够对其进行总体上地把握,形成较为准确、符合实际地判断。
最终,将充分性与必要性综合起来,形成对事项的完整认识。这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要考虑的两个侧面,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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