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夫妻离婚有什么规定(离婚纠纷那些事儿)
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在离婚纠纷中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不成,应当判决离婚。但在司法实务中,第一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并不高,法院往往会认定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判决不予准许离婚。那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哪些情形呢?
能不能离成看感情破裂与否
判决离婚的基本事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其含义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不复存在,已经不能期待夫妻双方有和好的可能。具体法定情形包括: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进行结婚登记,以及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重婚。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重婚较好理解,这里需提示的是出轨并不等同于与他人同居,出轨是指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但并未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在举证时可以搜集以下证据,如:当地居委会、邻居的证人证言,共同生活中购买的一些共同财产(房产等),共同生活的录音录像、书面材料等。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暴较好理解,这里需提示的是原则上只要存在家暴行为就可以判离,但实务中一般需要结合持续性、严重性、关联性等多种要素加以判断。所以庭审中对于家暴的举证至关重要,一旦遭遇家暴需注意保留证据,如报警记录、治疗记录、殴打录像、伤情照片等等。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予治疗、强迫过度劳动、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的行为。遗弃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构成这一离婚法定事由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配偶一方确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教育、劝说屡不改正;二是配偶一方因恶习不履行婚姻义务,夫妻难以共同生活。如果配偶一方仅仅是曾经参与赌博,或者情节轻微,可以改过,不能认为就是“恶习”。达到恶习的程度,应当具有屡教不改的情节。另外,赌博、吸毒仅仅是一般的例示性的规定,其他恶习诸如酗酒、嫖娼等,屡教不改的,也可以作为离婚的事由。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因感情不和。二是客观上未共同居住生活。对于该事由在举证时可以提供分居协议、异地居住证明、租房合同等证据证明。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该款为概括性条款,对于法律未明确列明的,但也可据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然可以判决离婚。另外,还有两种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一是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存在重大过错
此外,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予照顾。
离婚诉讼绝不仅仅是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进行审理,还要对由于离婚而引起的其他法律后果进行审理,如子女抚养权分配、共同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探望,甚至还有离婚损害赔偿问题等,这些都合并在一起进行审理。婚姻非儿戏,离婚需谨慎。
抚养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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