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趣味民俗大全(文化博山第八章民俗里的百态)
文/徐传国
第二节 生育、养育习俗
古代中国战争、灾荒和疾病较多,生存是人们面临的最大难题,为确保家族延续,早生早育,多生多育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在这种状况下,新生命的诞生并茁壮成长,成为家族的大事。人们在繁衍方面创造了众多规范和仪式来确保子嗣成长,各地虽在仪式规程上千差万别,但其蕴含的思想却基本一致。博山亦是如此,从生到养,每一步都有诸多习俗伴随其中,习俗是形式,对后代的殷切关爱才是本质。
一、生育
博山本地有胎神一说。凡是孕妇,胎神必然随影附形。因此,怀孕期间,孕妇不得杀鸡切鱼,不得摔打器物,不得糊墙泥灶,不得剪布撕纸,不得翻土搬石……总之,凡属破坏性举动,都容易得罪胎神导致胎儿受屈。因此,孕妇室内一般都张贴“胎神在此”的红纸,以固定神位,孕妇可到别处劳作。
民间对于孕妇的生活行为也多有避忌。如孕妇不得高举手臂,否则胎儿会脱落“奶筋”而饿死;不得坐于房檐下,容易因滴水、落虫等意外受到惊吓;不得随处泼倒洗内衣的污水,怕不洁之物会冒犯神灵;不得在夜间外出,更不可露宿,防止恶星照身或遇祟;不得接近大牲畜,否则会流产或死胎;不得参与丧葬活动,防止死者“转世”“投胎”体内;不得拆堵门窗,否则胎儿会瞎眼堵嘴;不得食用或制作烧烤焦烂食品,否则胎儿就有伤疤、黑痣等;不得烧绳子,否则婴儿会“垂涎”;不得用胳膊夹葱,以防小儿狐臭;不得捆绑东西,以免“绕脐生”;不得坐门槛,以防“横产”;不得接近别的孕妇,以防“换胎”;不得在室内挂人物像,以免人像感应;不得看杂技,以免得软骨病;不得跨越杆秤,以防产期延长......总之,只要是不利于孕妇及胎儿安全的,都会尽力避免。
博山人注重饮食,对孕妇吃的东西也有许多讲究和避忌。例如禁食狗肉,因为狗咬人,防止婴儿咬乳;禁食兔肉,防止出现“兔唇”;禁食异常鸡蛋,防止流产;禁食鲜姜,以防婴儿“枝指”;禁食鸭肉,防止出现哑巴;禁食过腻食物,以防大便后提不上裤子等等。
孕妇生产的地方也有诸多禁忌。如不得回娘家生产,否则会给娘家带来晦气甚至血光之灾;不得在别人家生产,民间有“宁借人死,不借人生”的说法,在别人家生是“私孩”,等等。
另外,如果孩子在父或母30岁时出生,待其父或母去世时,不能给他(她)净面等习俗。
二、养育
孩子出生,女婿要到岳父母家报喜。报喜时,女婿一般不带礼品,而丈母娘在女婿回去时,要赠以面条和鸡蛋,象征孩子长命圆满。据说古代也有送一张面饼的,女婿边走边喂狗,到家喂完。喂狗是为了祝愿孩子一生没有灾难。
婴儿出生后,如果母乳未下,要找一个哺乳期妇女前去“乞奶”,也叫“打磨口”。男孩要找生女孩者乞奶,反之亦然。乳母不得有恶疾,还要忌讳同姓乞乳,最好是能找到聪明机灵的大户人家。
孩子出生几天后,邻舍好友会送去米、面条或鸡蛋之类食物表示祝贺,多是由妇女用褂子的大襟兜着送去,主家不回押。十天左右,岳父母家要挑个好日子,用大箢子、红包袱盛上用红纸包裹的米、面条和鸡蛋等送到女婿家,这叫“送粥米”,大户人家肩挑车推,更是隆重。
送粥米/王乃高摄 《岁月留痕》,中国文化出版社,2007年
孩子起名一般是先起乳名。平民百姓认为孩子的乳名越贱越好,不会引起鬼魅神煞的注意,因此一般多用磨换、狗剩、拉住、落下、拾搭、拴住等。另外,还用碰姓、碰名的方法起名,即家里老人有意出门,如果碰见姓刘的,就给孩子起名“留住”,碰见推车的,就叫“小车”,碰见担煤的,就叫“黑蛋”。等孩子要上学时,要给其起大名,也就是谱名、学名。人们以为名字关乎穷通福祸,要请文化人甚至算命先生起名。根据其命的五行来定字,若五行缺“金”就选用带金字旁的字,缺“木”就选木字旁的字。
孩子满月之后,母亲要带孩子到娘家住三五天,称之为“住满月”或“走满月”。返回时,外祖母要在孩子鼻尖上抹一点墨,预示着外孙可带走外祖家的文脉。若是女孩要在额头点粉,表示祝愿外孙女长得俊美。待到孩子长到100天,俗称“百岁”,这是孩子的第一个节日。亲戚朋友前来送钱物,主家大办酒席。孩子姥姥家除送衣物外,以金或银打制的长命锁是必不可少的贺礼。
出生婴儿头顶正中部位的头颅没有长全,俗称“呼吸顶”,尤为忌讳触摸。所以,孩子出生100天后才可剪发,俗称“铰头”。“铰头”必须要有家族中的长辈参与,一边铰一边说“婶子剪挣大钱”“娘娘剪做大官”“奶奶剪长得欢”等。铰头不能把所有头发剪掉,在头顶会留下一撮头发,叫“八十顶”,等头发长长辫成小辫子,又叫“八十辫”,一般要等到上学前才剪去。无论胎发或八十辫,剪下后要密藏或送到庙上保存。婴儿穿的裤子是连脚开档的裤,叫“开裆裤”,开档是为了大小便方便。为了辟邪,上身一般都穿红袄。男孩戴虎头帽,女孩戴凤头帽,帽子上有银铃,脖子上戴着银质长命锁,手上戴银镯子,所穿的鞋也分虎头鞋和凤头鞋或猫头鞋。
对于婴儿还有诸多避忌。如不能挠婴儿脚心,以防长大不敢过桥;不让穿丧服和属虎的人探视,以防惊吓孩子;双胞胎打扮须一样;不能用尺子打孩子,以防长不高;不能用鱼籽喂孩子,以防长大不识数;不喂孩子猪脑子或尾巴,以防笨拙或落后;不喂孩子鸡爪,以防撕扯打架;不喂鸭爪,以防笨手笨脚,不会做针线活;不能让晾晒的孩子衣服在外过夜,等等。另外,孩子受惊吓“掉魂”,要“追魂”。追魂的办法是,大人夜晚在街上,把一把敞口锡壶放在一盆水中,在壶上烧香,拖着孩子的一件衣服,边喊着孩子的名字边呼唤:“回来吧!”如果孩子整夜啼哭,要用红纸写上“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出太阳”,贴在槐树或墙上。
习俗的产生和形成与社会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地理因素等密不可分。这些习俗中有合理的禁忌,更多的是迷信色彩。新时期以来,随着社会进步与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一些不合理的生育习俗已逐步淡化、禁绝,但其中所蕴含的人性关爱、人情关爱思想,千百年来,却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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