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培训机构包保方案(情况通报事关培训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减联办函〔2022〕12号)要求,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市、区两级专项检查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994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查处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教育局培训机构包保方案?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教育局培训机构包保方案(情况通报事关培训机构)

教育局培训机构包保方案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减联办函〔2022〕12号)要求,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市、区两级专项检查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994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查处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01机构名称:

刘某(个人)

地址:

玄武区珠江路88号新世界百货A座*室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无疫情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做好定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2机构名称:

李某(个人)

地址:

秦淮区中山东路218号长安国际中心*楼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无疫情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3机构名称:

朱某(个人)

地址:

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1号楼*室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面向小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4机构名称:

赵某(个人)

地址:

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楼E座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无疫情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下发停止违规办学告知书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5机构名称:

南京优博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栖霞区尧化街道金尧路18号

违规情形描述:

以托管服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2.约谈机构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6机构名称:

南京泰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雨花台区小行路16号(江苏警官学校内1号楼1楼)

违规情形描述:

1.未经审批多址办学

2.违规开展初中阶段学科类培训

3.消防安全存在隐患

4.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关停

2.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7机构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克莱沃艺术培训中心

地址:

江宁区秣陵街道兰台街99号龙湖文心苑商铺1栋101室

违规情形描述:

以艺术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2.约谈机构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8机构名称:

大明美术教育

地址:

六合区雄州街道双客路5-1号

违规情形描述:

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消毒记录仅登记至7月16日;学生健康监测登记未及时完善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限期整改

2.约谈机构负责人,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09机构名称:

南京卡巴科技培训有限公司弘阳分公司

地址:

江北新区大桥北路48号南京弘阳广场C2-213

违规情形描述:

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人员健康监测记录中缺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内容;储备的口罩为非医用口罩;消毒记录未标注消毒剂名称及浓度配比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限期整改

2.约谈机构负责人,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0机构名称:

王某(个人)

地址:

溧水区永阳街道寺桥巷*号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无疫情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11机构名称:

黄某(个人)

地址:

高淳区淳溪街道北岭路*号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教育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要求,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坚决整治学科类违规培训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教育部门再次提醒家长,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不提前、不超额(3个月)、不在任何培训机构非监管账户缴纳费用,不让孩子参加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托管”等名义违规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我们邀请您一同参与社会监督,共同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咨询投诉电话:

玄武区教育局:84550111

秦淮区教育局:86640413

建邺区教育局:87778535

鼓楼区教育局:83230274

雨花台区教育局:52888891

栖霞区教育局:85570512

江宁区教育局:52167760

浦口区教育局:58530873

六合区教育局:57110287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88029411

溧水区教育局:57225300

高淳区教育局:57338605

南京市教育局:83639963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颖

校对 李海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