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教育局开学最新通知 石家庄市教育局

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推迟开学期间,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按照市、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整合国家、省、市、县和学校网络教育教学资源,面向全市中小学搭建在线教育教学平台,为教师和学生建立网上教学、自主学习和在线辅导答疑的双向交流渠道,有效解决学生因疫情无法正常到校上课等问题,科学安排一日生活,保障适度的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实现全市各中小学校“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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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在线教育资源

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按照“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发新资源,协同推进,分级管理,科学整合”的总体思路和“一县一案、一校一策”要求,县级所辖学校(含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及中职学校)以县(市、区)为单位,一县一案;市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一校一策,制定推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调集资源,协调师资,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岗位职责,建立和维护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为师生提供免费的在线教育教学资源,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在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内含“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部省优课例)、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在线精品课程、中国职教MOOC平台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教点读”数字教学资源库、河北省在线教育教学服务平台等国家、省级层面提供的网络教学资源基础上,依托石家庄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市教科所微课平台、县(市、区)及学校网站等载体,利用市、县(市、区)、校三级信息化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区域内名师和骨干教师分年级、分学科录制教学视频等课程资源,并进行资源优化与整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基于教学实际,建立校级平台或制作微课等教学资源,供本校学生使用,并鼓励向其他学校开放。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规定,规范使用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查通过后的学习类APP软件。坚决杜绝以远程学习教育服务为借口,要求学生家长购买设备或在线学习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行为。严禁要求家长代为批改学生作业。

探索网络教学多样化

初三、高三学生要加强跟踪指导

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市、县两级教研部门要丰富教研渠道,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教研活动,探索创新网络教学多样化有效形式,提高网络教学质量,强化学科教研,合理布置作业,严禁加重课业负担。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方案,于2020年2月7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根据春季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进度安排,原则上要按正常开学的课程表、课时开展教学。中小学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立足岗位,制定推迟开学期间班级管理计划和学科教学方案,结合本校自身特点,形成灵活课程表,开展网上授课,做好学生精准教学辅导、作业反馈和心理关爱。缺乏网络的农村学校,教师可指导学生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的有关课程和资源学习,督促学生完成作业。班主任要掌握每位学生每天在家情况和身体状况,建立学生每天报告学习和健康情况制度,指导学生合理规划每日安排,做到学习锻炼两不误。特别要针对初三、高三(含中职学校升学班)等毕业年级学生,制定详细的教学和复习计划,加强跟踪指导和心理辅导,提高学习效果。中等职业学校网络教学以公共普通课和专业理论课为主,专业技术技能课程暂不安排,暂停安排外出顶岗实习;对已经在外实习的学生,学校要通知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当地政府统一管理,做好疫情防控。中小学校不得机械地要求学生家长采取互动拍照、录视频打卡等形式增加家长负担。除必要的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外,其他内容不建议作为硬性任务要求家长每日打卡。

做好家校沟通

严禁10日前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

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要主动加强家校联系,建议并引导家长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督促学生按时参加在线教育教学活动。学校要指定班主任和专任教师承担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学生的任务,定期向家长和学生了解相关情况。

还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对直属学校、辖区中小学校开展重点督查,将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落实情况、教师违规集中补课、学校擅自提前开学、学生提前返校等作为督查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在原定的2月10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日之前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严禁利用校外培训机构取代本校教师教学。严禁学校与商家联营形成营利性教育教学。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燕都融媒体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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