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费用(安徽两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公布)

芜湖市

为贯彻落实“双减”,根据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56号)有关规定,结合成本和实际情况,12月29日,芜湖市发改委、芜湖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

广东明确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费用(安徽两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公布)(1)

定价范围及项目

据介绍,凡该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设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和生物等课程,均纳入政府指导价格管理。普通高中阶段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对于市民关心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该市班型分为10人以下、10人至35人、35人以上三种型班,具体标准为:

10人以下班(含一对一):按每生每课时45元标准计收;

10-35人班:按每生每课时30元标准计收;

35人以上班:按每生每课时15元标准计收。

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培训机构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成本差异允许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芜湖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各县市区发改委、教育局、各非营利学科类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培训机构应通过网站、培训场所以及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校外培训机构须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合同双方基本信息、培训服务、培训收费、双方权利义务、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其他约定、生效方式、合同附件等内容。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者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任何(包括培训资料费)其他费用。实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培训机构应在每年6月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给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地教育、发展改革部门。

同时,芜湖市发改、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会根据职责,依法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

合肥市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明确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11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制定指导意见,各市按省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12月,合肥市发改委会同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

实施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时可收取培训费。

普通高中阶段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

班型种类

合肥市培训机构班型主要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

课程时长

培训标准课程时长为每课时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致的,按比例折算。

收费标准

班型

课程时长

基准收费标准

浮动幅度

10人以下

45分钟

50元/课时·人次

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10-35人

35元/课时·人次

35人以上

20元/课时·人次

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管理措施

合肥培训机构要保持收费水平基本稳定,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时,应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发改部门备案,并使用国家规范培训服务合同。

合肥市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收费管理制度,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退费应按实际上课课时结算剩余费用。加强收费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合肥各级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联合督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执行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来源:大江晚报、合肥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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