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典型事件启动无障碍公益诉讼(三多一精打造公益诉讼)
人民网 原创稿
1月10日上午,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邢默洪带队来到莺歌海镇乐东海产贸易有限公司鱼粉加工厂生产车间,现场回访该厂落实检察建议、整改加工设备、完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情况。
莺歌海镇鱼粉加工厂生产车间。(人民网 梁秋坪摄)
这是海南检察机关在祖国最南端开展环保公益诉讼的一个缩影。据统计,2019年海南省共排查确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76件,立案1149件,进入诉前程序106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6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案件,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公益问题,社会影响力日益凸显。
“当好公益诉讼人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告诉记者,近年来,海南省检察机关在环保公益诉讼领域靶向发力,创造性地提出了坚持“三多一精”的公益诉讼理念(即最多地发现问题、最多地发出检察建议、最多地促进问题解决,最精准地提起诉讼),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为海南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铸起了坚强司法护盾。
守护海洋 彰显检察新担当
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辖区沿海基干林带内存在多处高位海水养殖塘,其中235亩的海水养殖塘属于市政府确定的应当退塘还林(湿)的范围,且部分养殖塘涉嫌侵占海岸带生态保护红线,严重影响海岸带生态环境功能恢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一直以来,镇政府多次尝试拆掉虾塘,但困难重重,一直没有完全拆除。
东方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该案线索后,第一时间立案审查,并向板桥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镇政府加大退塘工作力度,依法将涉案养殖塘全部推填平整。在东方市检察院、东方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和板桥镇政府多部门“合力”下,目前涉案海水养殖塘已全部依法拆除平整。
海南省东方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袁旺金告诉记者:“今年我院办理了多起退塘还林案件,积极履行检察职能,配合东方市政府,更效地推进退塘还林(湿)工作稳步落实到位。在办案过程中,我院检察人员还积极排查发现侵占海防林进行农业种植、倾倒垃圾、违建房屋等其他破坏海防林的情形,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监管,依法进行整改,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影响社会面’的办案效果。”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永兴海洋检察室。(人民网 梁秋坪摄)
作为我国管辖海域面积最大省份,海南在国家实施海洋发展战略中居于重要地位。近年来,近海养殖、渔排餐饮等污染海洋环境,项目建设破坏海洋环境,逾越海洋生态红线及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不到位等危害海洋环境问题时有出现。
2018年9月3日,海南检察机关增设13个沿海派驻检察室同时挂牌增设海洋检察室,构建沿海一圈、陆海统筹、网格管理、无缝衔接的海洋生态保护检察监督体系,实现涉海保护领域检察监督全覆盖。
海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本荣告诉记者:“海洋检察室延伸了海洋保护检察监督的触角。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扎根基层,主动作为,积极全面展开涉海刑事诉讼监督、海洋行政执法监督、海洋法制宣传教育、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参与海洋治安综合治理等五方面工作,为守护海南的碧海蓝天筑起了法治屏障。”
“等”外探索 实现履职新作为
2019年5月30日,海南万宁市大茂镇金色摇篮幼儿园一名4岁半男童在早上上学时被遗忘在校车上,中午被发现时已严重中暑脱水,陷入昏迷,后虽经医院40多个小时的全力抢救,最终仍不幸离世。
事后,相关行政机关对涉事幼儿园作出停止办园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理。但万宁市检察院走访发现,相关行政机关执法不严,存在该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而未吊销的问题。
万宁市检察院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万宁市普遍存在校车安全隐患问题。对此,万宁市检察院向万宁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万宁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检察建议发出后,教育局第一时间责令涉案幼儿园停止招生,并吊销办学许可证。针对普遍存在的校车安全隐患,开始着手建立万宁市校车安全管理主动跟踪系统平台。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迅速对全市范围内未取得校车行驶许可的校车进行审批,同时与教育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消除教育安全隐患。
因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等”外领域作出的有益探索之一,也是检察机关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鲜活表现。
检察机关在“等”外领域的积极稳妥探索,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两部法律确定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都有一个“等”字。虽然对“等”字的理解各有不同,但是作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检察机关对公益的保护从未止步。
“‘等’外不外,公益姓公。各地检察机关应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在全面覆盖五大领域公益保护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探索‘等’外领域案件办理,维护更广泛公共利益。”刘本荣表示,下一步海南省将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加大对“等”外领域探索的力度,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讲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好故事,打造海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名片”。
永兴海洋检察室无人机拍摄画面。(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科技助力 谱写奋斗新篇章
“我们通过‘海口市12345 河长共治监控平台’,发现在2018年10月23日至12月5日期间,有11条市民实名举报信息是关于海口市恒大美丽沙音乐广场附近海域长期有船舶向近海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永兴检察室干警向记者介绍道。
为核实该情况,永兴检察室干警多次前往被举报工地,利用无人机开展隐蔽调查并固定证据。无人机拍摄画面显示:在美丽沙半岛别墅区内海岸的临时码头,有渣土车将建筑垃圾倒入大型货轮,再由大型货轮转运到小型货轮,小型货轮满仓后转向北行驶至1海里左右,直接将垃圾倒入海中。
经检察机关查明,海南中汇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将该别墅建筑沙土偷偷在近海倾倒,附近市民多次举报,但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均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依法履职。
对此,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亲自指导办理此案,并由海口市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目前,临时停靠泊位基本拆除,建筑垃圾已合法处置。为了对违反倾废行为造成的海洋环境破坏提出赔偿,追究中汇公司和关联涉案单位及个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海口市检察院已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这是海南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 无人机”工作模式发现、调查公益诉讼线索的典型案例之一。
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无人机执法方式。(人民网 梁秋坪摄)
“大数据 无人机”工作模式是指检察机关在建立公益诉讼联络员、公益诉讼案件举报线索奖励等制度,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公益违法线索的基础上,依托“12345市政服务信息平台”“河长监控平台”“一图一员三排查”等政务网络,打造“大数据”联动平台。在联动平台上发现违法线索后,检察干警利用无人机、无人船等设备对案件证据进行多角度固定的一种化解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调查难、取证难的工作模式。
“‘大数据 无人机’的工作模式为破解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少的难题提供了一条路径。不仅节省了人力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还为公益诉讼插上了智慧的翅膀。”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告诉记者,全省检察机关目前已购置无人机28台,通过无人机开展生态巡查4100 余次,发现并固定公益诉讼线索247件,立案23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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