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的义务和责任(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了让人民群众对民法典有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更好地用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克拉玛依,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营造出良好法治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等4家单位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合作,于2021年全年每周通过“克拉玛依零距离”,采取专家访谈、每月一典、案例释法、线上课堂、问题答疑等多种形式,将民法典中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线上普法,敬请全市广大市民上线学习,如有法律疑问,还可以线上咨询,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竭诚为广大市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案件概况
小乌与小克婚后育有一子小小乌。2017年,小乌与小克离异,婚生子小小乌随小乌生活。2018年3月,王某以自己的住房做抵押向银行贷款50万元,并将贷款全部打入小乌的银行账户。之后小乌向王某出具了借款50万元的借条。后小乌向王某归还了借款10万元,并于当日重新给王某出具了借款40万元的借条,借期为2年。其后,小乌突然去世,但对王某的借款没有归还。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乌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小小乌偿还欠款。小小乌时已成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小乌向法院出具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并中途退庭拒绝参加后续诉讼。
律师评析
所谓遗产管理人,是指对于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保存和管理的自然人。从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的这段时间里,被继承人的遗产往往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为保护遗产安全、完整,保障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就需要遗产管理人秉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遗产进行管理。根据《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定程序分割遗产等。上述主要职责是法律赋予遗产管理人的职权,遗产管理人有权为了履行职责而实施必要的行为,如:遗产管理人可以收取被继承人的未收取债权,可以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和税款等。在遗产管理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继承人不得妨碍遗产管理人履行职责,也不得自行处分遗产。但需指出的是,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也是其应承担的义务。遗产管理人一旦接受任命,就应当忠实、谨慎地履行遗产管理职责;履行职责不当,给继承人、受遗赠人和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本案中,小乌生前借款未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小小乌作为小乌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在小乌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虽然小小乌向法院出具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但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小小乌仍应作为遗产管理人履行小乌个人债权债务的清算义务,在小乌的遗产范围内向债权人王某履行给付40万元借款的义务。至于小小乌未经法庭许可中中途退庭并拒绝参加后续诉讼,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来源: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克拉玛依市法学会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