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购车又把车给了朋友名下(一成首付弹个车)

零首付购车又把车给了朋友名下(一成首付弹个车)(1)

来源:北京青年报

“1成首付新车开回家。”2018年9月,李芷(化名)通过“弹个车”平台买了一辆MG名爵豪华版。一年后她发现,自己买的车竟然变成了租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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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购车一年后变“租的” 平台以违约为由深夜收车

“1成首付新车开回家。”2018年9月,李芷看上了一辆MG名爵豪华版,指导价9.98万元。在拨打”弹个车”官方电话,选定车型后,对方工作人员替李芷签了一份购车订单。

在平台指定的“联购汽车折扣”门店,一位“弹个车”工作人员根据李芷的收支情况做了贷款方案:首付4000多元,月供3198元,首年0息。

“当时说我交首付和月供,购置税、第一次保险及将来的过户费都不用我承担。”
李芷说,当时这名工作人员告诉她,按照规定,车辆首付不能低于3成,所以为了实现交易,第一年要将车放在公司名下,一年后将车过户给李芷。

在天猫商城下单后,对方拿过李芷的手机一通操作,李芷就直接通过支付宝交了钱。李芷说,她自始至终没看到合同。

一年后,李芷收到“弹个车”过户异常的通知。她说自己此时才知道,被瞒着签署了一份完全没见过的13页的电子租车合同,合同上只有她电脑打印体的名字,并没有她手写的签名,而购车订单上的“月供”也变成了“月租”。
“买车怎么就变成了租车呢?”李芷想不明白,“对方说的一直都是买车,从未告诉我是租车。”
更让她接受不了的是,“平台半夜偷偷将车偷走了”。

李芷回忆,某天夜里,“弹个车”平台发来收车通知,称因为她违反合同条约,工作人员将车收走,而她如果想继续开车,就只能接受“弹个车”APP给出的3个选择,一是分期买车,第一年每月承担3198元的月供,直至通过审核后,才能将车过户给李芷,但李芷没有当地户口,所以拒绝了过户;而且根据对方提供的数额加上滞纳金,粗略算下来还要交15万才能买下这辆车。二是全款交付余款,“可如果有钱给全款,余款还要交8万多,9.8万的指导价加上第一年的租金,也变成了12万。”李芷说最不能接受的就是退车,一旦退车,她以前的钱收不回来不说,自己还要担负2万多的违约金。

“等于我6万块钱租了一年车,我上哪租不好啊?”李芷说,同时这几款选择处理方式的细则合同,只有交了钱以后才能看到。正因为她拒绝做出这几种不利自己的选择,平台以逾期违约为由,夜里就将车收走了。

和李芷一样,北京的米先生也发现自己的合同被改了。米先生在2018年11月底,通过“弹个车”平台买了辆本田缤智,指导价在13.68万元左右。当时“弹个车”给米先生的承诺,第一年分期0利息购车,首付1.36万后,每个月月供3498元,只要赶在第二年分期开始之前补上余款,就不用担负利息。

“当时销售人员给我操作手机,拿走以后前后不到1分钟,就让我交钱。”米先生说,因为当时在支付宝订单上明确看到了“购车订单”“首付”和“月供”等字样,就放心地付了钱,合同首页写得肯定是:购车合同。

根据截图对比,以前的首付变成了首月租金,月供被改为月租,购车也被改为了租车。合同上的两家公司只有一家盖章,而自己的“签名”同样是电脑大号宋体印上去的,并非亲手签名。

最终,APP给米先生提供的也是3种选择,“谁愿意一年6万多租这么个车啊,我想着,把余款都给了就算了,也不计较那么多,但是余款竟然高达11万余元,我裸车才13万。”米先生联系到对方以后一细算,余款内还有2万余元利息。米先生说,自己也是因为和销售人员协商,没有选择处理结果,被平台认定为逾期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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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弹个车”前员工透露 销售话术尽量不提租车
北京青年报记者通过“弹个车”APP预约了北京不同的5家店面的不同导购。
“第一年车必须挂靠在公司名下。”导购人员强调,全程审批不会超过5分钟。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5名导购话术大致相同,除其中一名大兴芦城店的导购提及“以租代买”形式外,其余4名导购均未提及租赁合同事项,只介绍为“分期买车”,和“第一年挂靠,第二年保证过户”的交易形式。而且5名导购在和北青报记者沟通时,提供的网络订单均为“购车订单”,且均未提及如果出现逾期须承担的后果。

“弹个车”一名前导购告诉北青报记者,以前公司会提供培训手册,频繁提及“买车一成首付”“购车成本”等引导性的词语,尽量避免“租车”等词汇。

通过导购提供的参考方案粗略计算,一辆指导价18.88万的旗舰版魏派VV7,月供5458元情况下,1成首付,一年后一次性付清需要花费24万,若选择分期4年,则共需要支付28万,很多“弹个车”的用户,都是因为不能接受一年后高额的费用,拒绝在三种方案中进行选择,而导致逾期。

北青报记者通过李芷的电话拨通了“弹个车”客服,对方解释称客户签订的合同是“1 3以租代买”的形式,即第一年客户以租车形式进行交易,如果仅完成一年的租约,未履行后三年的分期就要退车,亦是构成违约,公司有权利收车。

北青报记者通过4S店工作人员了解到,客户通过银行贷款,在购车后出现逾期情况,现根据具体情况收取部分滞纳金,剩下的钱延期交付,3-4个月内也不会出现将车强行拖走的情况。如果出现人、车都找不到了,会由银行委托第三方寻找,并通过法院拖走进行拍卖。

如果客户通过厂家金融贷款买车,也会有金融专员进行沟通,虽然出现逾期后也是由厂家进行收车,但之前也是会有严格审查征信的流程,不会仅靠支付宝信用评估就批准进行分期。

北青报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到,“弹个车”平台属于北京搜车网科技有限公司,曾因为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和虚假悬窗受过行政处罚。该公司在2017年被北京市海淀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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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以“涉嫌欺诈”为由 消费者可主动维权
中闻律师事务所杨建磊律师认为,交易过程本身“以租代购”并没有问题,因为消费者也同意第一年将车牌挂靠在“弹个车”指定公司名下。主要问题是在第一年期满后,车辆、还款等事宜的模糊处理,对消费者存在不公平的行为。消费者认为是买卖关系,实质上公司则认定双方为租赁关系,车主实际缴纳的为租金,所以当车主无力支付租金时,公司有权将车拖走,并有权利要求消费者支付保证金及滞纳金。

“弹个车”在经营过程中,员工在掌握购车者需求、痛点及心理的基础上,利用其地位、专业知识上的优势,将买卖协议变成了租赁协议。

这样的结果与事先的告知大相径庭,有涉嫌欺诈的嫌疑。

杨建磊认为,根据《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消费者可以以受欺诈为由,要求司法机关对该协议予以撤销。

在司法机关依法确认“弹个车”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后,消费者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向“弹个车”的相关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函,建议进行相关行政处罚,并督促整改其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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