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为确保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等顺利进行,现将广大市民群众需要注意的交通安全出行事项,作一提示。

检查车辆安全

机动车长时间停放后容易引发缺电缺水等故障,建议出车前对自己的爱车做到“五必查”,即:油电必查、轮胎必查、水箱必查、车灯必查、底盘必查,做到:缺油缺电不上路,轮胎缺气不上路,水箱缺水不上路,车灯损坏不上路,同时,重点检查底盘和打开发动机盖检查,防止有小动物躲藏在内,确保出车安全。此外,车辆存在无法启动、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采取上门汽车养护服务的方式,并注意防疫安全防护。

交通事故(交通安全注意事项)(1)

注意交通安全

由于近期出行减少,针对市民群众驾驶技能、交通安全意识可能有所淡化的特点,提醒市民群众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01

驾驶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系好安全带,不乱停车、不乱变道、不乱鸣号、不乱加塞、不玩手机,杜绝“三超一疲劳”(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酒驾醉驾。

车辆驶出小区驶入道路前要打开转向灯并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车辆通过路口应提前减速,观察左右方向来车情况,绿灯亮时依次通过,不抢黄灯,不闯红灯;驾驶车辆右转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车辆行经人行横道线时要减速慢行,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线时要停车让行。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遇前方道路拥堵,不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如错过匝道,请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切勿急停、倒车、逆行、强行变道。

如遇车辆突发故障抛锚,立即打开车辆双闪灯,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车辆无法移动的,要在后方安全距离放置三角警示牌;发生机动车物损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快处易赔”固定证据,迅速撤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处理。

驾驶机动车上路不超员载客,客车不违规装载货物。

驾驶员视线被遮挡时,注意减速,保持车距,认真观察,谨防突然蹿出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驶入隧道前应注意观察,控制车速,规范使用灯光。

02

骑行非机动车

骑行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闯机动车道,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要悬挂专用号牌。

夜间上路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开启车灯,控制车速,谨慎驾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双手握紧车把,不接听电话、浏览手机。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远离大货车视线盲区,路口停车不得超出停止线,谨防右转大货车内轮差风险。

骑行电动自行车遇到无信号灯路口时,注意让行标志、标线,让主路车辆先行。

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在视线被遮挡的车流中随意穿行。

不醉酒骑行非机动车。

03

行人走路

行人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或拍摄。

车辆停放

如果需要在道路上停放机动车,请按照道路停车场标志公示的允许停放时间,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如果需要临时在道路上停靠机动车上下客的,请根据现场交通标志、标线选择合适的区域停靠。

高架货车通行

广大货车司机自觉遵守高架道路相关限行规定,严禁“闯禁”驶入本市高架道路。出行前查询相关限行规定,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及提前设置货车专用导航,并在行经大桥、隧道及上匝道等高架道路进口时,提前注意观察限行、限重等交通禁令、指示标志,防止误闯高架限行路段。

本市部分可通行货车的高架道路,司机应当严格遵守限行吨位、限行时间、限行车辆类型。

对“闯禁”货车,本市公安部门将根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施工道路安全

本市部分占路施工项目将逐步恢复,对道路交通将产生一定的影响,途经施工区域的车辆请减慢车速,注意施工区域标志、标线,按照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有序通行,确保行车安全。

交通事故(交通安全注意事项)(2)

来源: 警民直通车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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