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前女友能和好吗?男子多次恐吓前女友致其割腕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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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前女友能和好吗?男子多次恐吓前女友致其割腕自杀

恐吓前女友能和好吗男子多次恐吓前女友致其割腕自杀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李菁 实习生 沈惜羽 通讯员 张馨月

不堪其扰,舒丽在前男友家门口割腕自杀。

8月1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已将犯罪嫌疑人卓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卓强提起公诉。

浦东新区检察院介绍,2018年10月,男子卓强与女友舒丽感情破裂分手。但卓强没打算放手。

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间,卓强多次向舒丽及其亲友发送短信、微信,扬言要杀害、伤害舒丽及其家人,并将舒丽毁容。此外,他还到舒丽经营的店铺以及住所纠缠、威胁、恐吓。

2019年1月,舒丽到卓强住处门口割腕自杀,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司法鉴定,其伤势构成轻微伤。

卓强称,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只不过是因为一点小事,冲动之下而分手,所以他一直试图想挽回。他同时辩称与舒丽有经济纠纷,想要女方还钱所以一直骚扰。

检察官通过对证人、被害人的了解和聊天记录的梳理,发现其主要目的是发泄情感失衡之后的心理问题。在多次聊天中,卓强要求舒丽不能拉黑他的微信,要接受他赠予的礼物,不许和其他男性谈恋爱,甚至找到舒丽的亲朋好友,禁止他们与舒丽进行正常的交往。两人分手后,舒丽的车还被装了定位装置,经营的店铺也被人在门口泼粪便,舒丽及其朋友认为也是卓强所为。

浦东新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卓强多次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表示,交友需谨慎,如果不幸遇到行事偏激的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要注意留存证据,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证证据的清晰和完整,便于日后追究责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高文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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