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和使用商标(注册商标被注册-注册商标被注册商标)

被注册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被注册商标经批准注册,并在商标注册后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被注册商标为知名商标的,撤销申请时间不限;被注册商标长期未使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重新注册的商标不得与原商标相似。

注册商标和使用商标(注册商标被注册-注册商标被注册商标)(1)

商标抢注可以补救商标抢注:1.被抢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被注册商标经批准注册的,可以在商标注册后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被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撤销申请的时间不受限制。3.注册后长期未使用被抢注商标的,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向商标局申请撤销。4.重新注册商标,不得与原商标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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