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条例修改情况(上海市容新思路)

近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版市容环卫管理条例,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明确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摆摊等经营活动,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上海市市容条例修改情况?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上海市市容条例修改情况(上海市容新思路)

上海市市容条例修改情况

近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版市容环卫管理条例,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明确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摆摊等经营活动。

新条例规定:区政府可以根据有序发展夜间经济、体验经济、步行街业态的需要,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乡镇政府可以在农村地区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供农村村民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新条例通过后,不少媒体都突出报道了这一变化,认为这将让烟火气重回城市。

早市、夜市,早点、夜宵,还有琳琅满目的小商品,是很多人记忆中城市的样子。过去,不少城市小商品城非常发达,很多人到那里批发一些小商品,在马路边、天桥上摆卖。夏夜里,同事们下班后相约在路边摊吃烧烤、喝啤酒,吹水打趣,聊到半夜。这样的城市,热闹、繁华,又充满生活气息。

近年来,这样的情景越来越少。很多城市纷纷以加强市容管理的名义,禁止在城中摆摊,小摊贩要么迁到室内的固定摊位,要么就不能再做小生意了,临街店铺也被禁止超出店面范围经营。没有了路边摊的城市,马路上只剩下了滚滚的车流和匆匆的行人,曾经的烟火气不见了,宽阔“整洁”的街道,变得冷冰冰。

取缔路边摊,还会影响部分打零工的低收入群体的生计。比如一些残疾人,他们可能连最普通的工作都难以找到,在路边摆摊做点小买卖,成本不高,一辆做煎饼果子的餐车,可以养活一家人。禁止路边摆摊,入室经营的成本变高,客流量会降低,这些人没有了营生,就只能靠政府补助生活了。

受到影响的还有郊区的农民。郊区的农民,有一点零星的土地,种的蔬菜水果往往自家吃不了,但余量不多,没法卖给批量收购的人,就可以拿到城里换一点零钱。城里人也可以在家门口买到价格便宜的新鲜蔬果,双赢。这在三四线城市是非常常见的。我老家县城的小区里,就经常有住户替在农村的父母亲友卖自家种的水果,自家的土鸡蛋,很受欢迎。

如果城市不允许路边摆摊,这个模式就无法运作,农民的蔬菜水果只能低价卖给贩子,市民只能从菜市场买又贵又不够新鲜的食材。

当然,城市路边随意摆摊,确实会对交通、卫生等方面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这需要精准施策,而不是一刀切地禁止。

比如,允许摆摊的地段,可以选择车流量较小而人流量较大的内街;可以根据售卖商品的不同分类管理,对可能造成较大污染的餐饮摊严格管理,只允许在特定地点经营,而污染可能性较低的小商品,可以放宽经营区域;要求小摊贩收摊后必须将自己摊位的卫生搞好,否则取消其摆摊资格,等等。

市容与路边摊并非水火不容。正相反,在欧美一些城市,路边的流动摊贩,已经成为一道独具特色的城市风景,吸引不少游客来打卡。在中国,国家层面也没有法规对路边摊贩一律禁止。相反,法规往往对这些小摊贩作出例外的规定,允许其存在。比如,食品安全法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有着严格的规定,但是,又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做了另外的规定,降低其经营门槛。国务院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没有取缔所有的摊贩,只规定从业者应负责对摊点清扫保洁。

这几年,城市摊贩对保障民生、促进就业的作业受到重视,不少城市开始探索逐步放宽限制,有些城市甚至在规划发展夜间经济。城市烟火气,少不了路边摊。这次,上海市率先明确提出在特定区域允许摆摊,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除了解禁路边摊,上海这次还把原本全面禁止的散发商业性宣传品行为,改为禁止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等重点场所禁止散发,非重点区域可以散发。这也是在“市容”同商业需要、经济发展之间的权衡。路边摆摊、散发商业传单,当然可能看起来不那么“整洁”,但却有助于城市的繁荣和民生。

辛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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