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载宋朝裹脚的文献(裹脚清末战乱中的)
笔者上小学时,曾经看过一次太姥姥的小脚,那时她已年近八旬,脱下鞋来,笋尖似的两枚,毫无美感,太姥姥一辈子走路都像踮着脚似的,摇摇摆摆不稳当,也走不了多快,相比之下她的女儿——我的姥姥,则因为是天足的缘故,遇到急事甚至能小跑几步,看上去特别的踏实和靠谱。据说姥姥小时候也缠过脚,后来社会进步了,她趁着脚还没彻底弄畸形,自己把裹脚布解开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旧中国向新中国的转变,真的是只有“解放”二字才能形容——包括女人的脚在内。
我始终搞不大懂,古人为什么喜欢让女人裹脚,即便是从某种变态和畸形的性心理的角度考量,也颇令人费解……后来在翻阅古代笔记时,才发现这一恶习并非人人赞同,在历史上没少遭人唾骂,其中有些名人对裹脚真的是痛恨之至,比如清代杰出的文学家袁枚,就是一辈子骂裹脚,骂裹脚一辈子的典范。
足下真非好色者
随园主人的名气实在太大,这里就不多介绍了,他著有一本名叫《小仓山房尺牍》的书,收录了不少与亲友的往来书信,内有一篇《答人求娶妾》十分有名。
有个朋友托袁枚给他找个小妾,重要条件是对方必须要有一双三寸金莲的小脚……这下可算是触了袁枚的霉头,他平生最最痛恨的就是女人裹脚,因此在回信中破口大骂“足下真非好色者也……从古诗书所载咏美人多矣,未有称其脚者”,直到南唐后主李煜才发明了“窈娘裹足”,你看看李煜一个亡国之君,跟他学个什么?!“今人每入花丛,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亦可谓小人之下达者矣”,这里的“小人下达”引的是《论语·宪问》里的一句话,本意是没出息的人就盯着那些蝇头小利,这里被直接当骂人话来用了。袁枚越骂越气,最后索性借着这么个事儿攻击对方的道德文章:“足下作诗文,多皮附而不能深入……鄙意饮食男女之间,最易观人之真识见”,翻译过来的大致意思就是说:饮食男女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层次,你喜欢小脚的审美跟你写的诗文一个德行,都是肤浅无聊!
袁才子在他生活的时代,几乎就是文艺界的最高裁判,他要骂谁文章写得烂,挨骂者几世都翻不了身。而他何以如此痛恨裹脚,主要是他对女性的审美强调“天然”——“眉目发肤,先天也,故咏美人者,以此为贵”。
《随园诗话》卷四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杭州有位赵钧台跑到苏州去买妾。当地人给他介绍了一位姓李的女子,一见之下,赵钧台十分欣喜,因为女子的容貌非常漂亮,可是低头一看,他又未免失望,因为这女子没有裹脚,赵钧台嘟囔道:“可惜可惜,有如此的姿色,却生就这么一双大脚,真是令人扫兴!”媒婆在旁边赔着笑脸说:“她确实没有裹脚,不过她是个才女,作诗很好,不信您出个题目试试,她能出口成章呢。”赵钧台就像现在很多的猥琐男一样,“欲戏之”,让李姓女子作诗说说自己为什么不裹脚,那女子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放声吟道:“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
诗意简单明了,从古到今,裹脚就是伤天害理的事,无非是为了满足你们这些贱男人的变态癖好,害得女人一个个成了人造的残疾!
“赵悚然而退”。
地府受苦七百年
裹脚的痛苦,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太姥姥曾经给我讲过:“那时的女孩子都是从小要裹脚的,五个脚趾头往一块堆儿攒紧了,然后用白色的布一层层地缠……怎么能不疼呢,可疼可疼了,哭也没用啊,就是得忍着,走路都走不动,时间长了,就变成小脚了……”
缠足的“始作俑者”,现在大多认为是南唐后主李煜,李煜有个宫女,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对李煜,袁枚始终没有什么好感,除了在跟友人的通信中痛骂之外,还不忘记在自己的笔记《子不语》里损上一笔。
杭州有位名叫陆梯霞的先生,品德和修养都很高。这一天他在家中午睡,突然梦见皂隶持帖相请,上书“年家眷弟杨继盛拜”——杨继盛是明代大臣,因为反抗严嵩而遇害,是忠臣、直臣的典范。陆梯霞一看是他相请,十分高兴,跟着皂隶“行至一所,宫殿巍然”,杨继盛头戴乌纱、身着红袍,下阶迎上前道:“我奉玉帝的旨意,要升到天上去做官了,这阴曹地府也需要审案,恐怕就要劳烦你了。”陆梯霞拒绝道:“我在阳间不屑为官,故隐居不仕,今安能为阴间官乎?”
正在这时,有个判官过来对杨继盛耳语几句,陆梯霞有些好奇,便问是什么案子,杨继盛说:“南唐后主李煜当初给他的宫女缠足作新月之形,后来相沿成习,世上的女人都以小脚为美,为此受了无数的痛苦,有些女人既忍受不了缠足之痛,又忍受不了世人对天足的嘲讽,竟悬梁服毒,实在是造孽!上天厌恶李后主无事生非,让他生前被宋太宗的牵机药毒死,足欲前,头欲后,比女子缠足更加痛苦,死后还要在阴曹地府里受苦七百年。现在七百年已满,本来可以让他转世重新做人,谁知刚刚得知,有数十万没有脚的妇女跑到天庭上访请愿,让玉帝继续惩罚李后主……”
陆梯霞听得一头雾水:“这又是为什么啊?”
杨继盛说:“张献忠屠四川时,曾经将几十万妇女的小脚砍下,堆成一座山,这些妇女的冤魂认为,都是李后主当年发起缠足,才让张献忠有此残暴变态的怪癖,害得她们丢了性命,所以李后主还要继续承担裹足之罪!”
陆梯霞听了哭笑不得:“那你打算怎么断这个案子啊?”
杨继盛想了想说:“这样吧,我罚李后主继续在我这阴曹地府里服刑,织满一百万双小鞋,赔偿给那些无足妇人,才能转世为人。”
陆梯霞不禁大笑,猛地醒来,方知乃是一梦,他郑重其事地告诉夫人:“千万不要给你的女儿缠足,不然李后主在阴曹地府里又要多织一双鞋了……”
裹足妇女逃命难
不过,对于缠足陋习的始作俑者,也有人认为,这口黑锅应该由南齐废帝萧宝卷来背,因为《南史·齐东昏侯纪》有记:“(萧宝卷)凿金为莲花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也。”
李后主也好,萧宝卷也罢,都属昏君中的昏君,照理说没有什么值得后世效法之处,偏偏他们“发明”出缠足这么个摧残人的玩意儿,居然能贻害千年,也实在是不可思议,清代学者曾衍东在笔记《小豆棚》里就曾经感慨:“亡国之习,流毒一至于此。吁,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他讲述了一位缠足妇女的悲剧:“马字桂樽,绍兴人。随父幕于晋之大同……晋有缠足女师,朝夕缚结。桂复自为扎勒,裂缯刻玉,以求瘦小。又作金丝履,凤头尖,软香帮,并刻梅花粉底,种种增华。”后来马桂樽跟着父亲到广州,家境转衰,她嫁给了一个姓雷的福建人做妾。正室夫人“悍妒”,自己本是天足,“两凫如藕船”,见马桂樽的脚纤细无比,十分生气,便想办法整她,每天找各种理由让马桂樽侍立在自己身边,一站就是一天,“稍不如意,即梃击其足,否则以彼足蹑桂足,一痛入骨,如刀刖胫。无人处,桂常蹲地,手抚双翘,凄然泪下如雨”。没过多久,马桂樽便绝食自尽了。
面对缠足陋习,政府并非“不作为”。有清一代,统治阶层曾经多次下达禁令。顺治初年,孝庄皇太后明令:不许缠足女子进宫,否则斩首;康熙三年朝廷下旨:“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则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十年。家长不行稽察枷一个月,责四十板。该管督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失于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在案。”力度这么大,责罚这么狠,依然禁不住。清代学者丁柔克在笔记《柳弧》一书中曾经记载,当时缠足陋习,盛行于北方,而南方部分地区则较少:“甘肃某县,每年四月二十四日妇女做小脚会。届时妇女淡妆浓抹坐于门首,皆跷一脚于膝,以供游人赏鉴。或评其双弓窄窄,或称其两瓣尖尖。最小者则洋洋自得,而其门如市。故其县无大脚,间有稍大者,其时唯闭门饮泣,合家垂头丧气,真陋习也。江南天长、六合等县,则妇女尽皆大脚。”
和平时期的洋洋自得和垂头丧气,到了战乱就难免调换了位置。清末学者况周颐在笔记《眉庐丛话》中写道:太平天国运动兴起后,南北各省兵祸频仍、战火连天,当时一个很明显的现象是,逃难者中的女性“多大足妇人,而裹足者卒鲜”。裹脚的妇女因为跑不动,大多只能在家中坐以待毙,偶尔有豁出去跟家人一起出逃的,往往又成为累赘,遇到危急关头,为了不丢下她一个,剩下的亲属都要放慢逃亡速度,“又或子为母累,夫为妻累,父母为儿女累,兄弟为姊妹累,骈首就戮,相及于难者指不胜屈……夫自古至今,妇女死于兵者,莫可殚述,而皆未有知其死之多累于裹足者。”
按理说,裹脚还是不裹脚,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应该能让人有所醒悟了吧?然而并不,直到光绪二十七年,慈禧太后还得专门颁下懿旨:“汉人妇女率多缠足,行之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但是这一陋习的彻底消亡,还是要到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暴风骤雨般的种种除旧布新,成为历史。鲁迅先生有云,在中国搬动一张桌子都要付出流血的代价,以感慨在中国实施改革之难,而一部缠足史足以证明,改革之难有时未必是统治阶层刻意阻挠造成的,假如桌子腿被铁钉牢牢固定在地上,那想搬动,才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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