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座山名句(那是诗意的远方)
~ 壹~
明秀从小生活的地方在东北松嫩大平原之上,从村子向西南走两华里,能看见一座小山包。这里人称它为半拉山,意思是,它只是半个山。
这半个山,在一马平川之上一枝独秀,周边成为采石场和采砂场。采砂挖成巨大深坑,四周露出触目惊心的浅黄深褐的地面断层。人类史前数亿年的地壳运动在沧桑斑驳的断层之上被如此缩略图解,采砂车却无知无觉。
这半个山太小,海拔只有一百多米,太没名目,哪里是可寄放青春期的梦想的?每个像明秀一样的青涩少年的想象里,都有一座山。这座山又高又大,代表的是远方,是另一个世界。
明秀家的村落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村落,而是一个军马场。明秀的父母是军马场的职工。明秀妈妈在场医院做收款员,明秀上城里的重点中学去读高中时,妈妈跟军马场烧锅炉的临时工大曹私奔了,这成为当年的一桩大新闻。
明秀的奶奶终日坐在院子里破口大骂,她不只骂明秀妈是婊子养的,还连同明秀妈的爹娘以及祖宗八辈一起骂。开始人们还走来隔着小矮墙看热闹听稀罕,后来都习以为常,好像这老太太一天不开骂,这场子人家一天烟囟就不冒烟儿那么奇怪。
明秀的爸爸总是沉着面孔,平时出来进去也不大说话,用明秀妈的话说,是“一棍子也打不出个响屁来。”
但他会喝闷酒,会摔东西,会打人。他不只打明秀和明禾,以前还打明秀妈,说她是养汉老婆。
明秀到城里的高中住宿,周末才回家。每次回家都碰上爸爸打弟弟明禾。奶奶总是在一边千般阻拦。每次家里都吵得鸡犬不宁。
明禾也是不争气,只比明秀小一岁,却早早辍了学,喝酒、抽烟、泡妞、打架、偷东西全学会了。明禾力气又越来越大,当父亲的再也打不动他,只好往他身上摔东西。
这样的家,明秀其实不愿意回来。可是不回家,她也没地方可去。
一上秋,奶奶就坐在炕上开始做全家人的棉衣。明秀不用奶奶做,她手巧着呢。杀裥要狠,才能显出腰身来。衣摆也不能太长,才能看出翘臀长腿来。用明禾穿短了的深蓝布长裤翻了面做的棉袄一上身,腰是腰胸是胸的。
奶奶骂明秀和她妈一样,是个勾男人的狐狸精。明秀只做没听见,从不还嘴。奶奶就又骂她老猪腰子正,不是个稳当且儿。明秀忽然就笑了,她在奶奶的词库里看到了女人的一生。小媳妇熬成婆,再折磨小媳妇,这就是老辈女人的道路。
高考一结束,明秀就去粮库捡豆子赚钱。捡一斤绿豆才给八分钱,但她手快,可以捡得多多的。
一拿到钱,明秀就买了块深灰色朱丽纹料子。她给自己缝了条大圆摆的长裙。她上场商店用剩下的钱买了两个面包,自己吃一个,递给奶奶一个。
奶奶一边揪面包吃,一边骂她:“有俩钱儿不够你折腾的了,像你那个婊子妈一样败家!”她牙掉了很多,吃得慢,只有骂人利索。
班上的几个男女同学在小静的带领下,坐小客车来明秀家里玩儿。小静住在镇上,文哥他们几个人都住城里。
他们看明秀的眼睛都直了。那条长裙她穿得实在太好看了!
明秀将妈妈留下的黑色外衣改成一件小背心,配上长裙,头发束成高高的马尾,腰细得不盈一握,露出的脚踝雪一样白。同班的女生几乎都不长个子了,只有明秀一个人在往高了窜,两条腿又直又长,走起路来风摆杨柳,惊波带浪。
明秀就穿着那条裙子进进出出,给他们烀苞米、蒸茄子土豆和鸡蛋辣椒焖子。这小小的院落、三间房子好像都是她的舞台,她的行走就是最自在的舞蹈。
奶奶在西屋炕上摇着蒲扇,哼一声:“明秀你个死丫头就爱臭美,也不怕烧火燎着新衣裳?”
明秀不吭声,只撇下嘴。
奶奶又骂:“真是人穷不等天亮!不够你嘚瑟滴了。”她骂人也不管来了明秀的同学,因为有些耳背,嗓门儿也大。
苞米、土豆、茄子、辣椒都是明秀家菜园里现摘的。明秀家菜园子很大,不下雨的话,隔几天就用水泵浇水。没有肉,文哥闷死了明秀家邻居老扁的一只鸽子,要炖一大锅蘑菇鸽子汤。
明秀提了一壶开水进仓房,低头看文哥拔鸽子毛,说:“老扁总上房撵鸽子,踩坏我们家不少瓦,活该!”
她头发一甩,掠过文哥的肩膀,发出一股蜂花洗发水的香味,文哥明显僵了一下。
明秀又去场商店打啤酒,几个女人在商店织毛活。
有人说:“哟,明秀这闺女,真是越长越水灵了呀!”
“明秀,你妈这都走了两三年了吧?就没个消息?”
明秀把几只空瓶子放玻璃柜台上,摇一下头,不说话。
另外几个女人用眼神交流下,只等明秀离开好议论。
明秀一出商店就“呸”了一口痰出去,那口痰正落在一砣热烘烘的猪粪上。她低声道:“操心不怕烂肺子,不够你们的了!”
吃完了饭,几个少男少女就去看日军的飞机堡。战争时用来存放飞机和弹药的圆型飞机堡,像一个个大圆锅倒扣在地面上,上面文化革命时期刷上去的“突出政治”的标语依稀可辨。近处,日军看护飞机的水泥工事里杂草丛生。
小静一进工事里就说糁人,男生便做鬼脸怪叫。明秀拉着小静跑回家。那几个男生也觉无趣,就跟了回来。
他们涨红着脸,坐在院子外大柳树下弹吉他,唱罗大佑的《恋曲1990》。每个人不过微沾了点啤酒,却都似大醉。他们对前程其实一无所知,内心都空落落的。
院子外贴着矮墙开了一溜扫帚梅,又丛生着许多天天秧。那时他们还不知道扫帚梅和天天都有着更加高大上的名字,叫格桑花和龙葵。
明秀端着一只铝饭盒,摘黑的天天果,用井水冲了,喂给大家吃。文哥挺住拨动吉他的手,等明秀把果粒放进他嘴里,微微眯起眼睛。太阳快落山了,其实并不刺眼。
明禾骑着自行车从工地回来,走到门口,双脚一支地,笑:“姐,你们这是狗在挠门么?”
明秀白他一眼:“饭在锅里热着,还不抓紧塞去?好好洗洗你那一身臭汗!”
明禾大笑,用车子前轮顶开院门,进去了。他当然知道,那几个男生,都看上明秀了。他的几个哥们,一到周末就黏在他家,当然也是冲明秀来的。
每个周末,明秀回来洗全家的衣服,用大铝锅烧一大锅开水冲洗衣粉,一边把大被单放进洗衣盆,一边咬牙切齿地道:“等我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买个洗衣机!”
明禾的哥们一来,就帮着明秀拧被单,晒被单,倒脏水。
秋天,他们还到家里来帮明秀渍酸菜。几个人撸胳膊挽袖子,把大白菜往酸菜大缸里码。最后还要有一个人搬块沉重的大石头压上去。
明秀有时多炖点菜让他们一起吃,有时炒往学校带的油茶面时也给他们冲上一碗。对于帮工,她从不推辞。他们有的是力气,不干活都用来打架就太可惜了。
~贰~
明秀考上了鹤城师范学院的历史系。
她本来最想去的是省城的重点大学,可是文科学校少,考生多,分数线太高,她的分数不够。全省四十二所大学,省城的高校有三十四所,只有八所高校在省城外。本城地处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交界处,这所师范学院是方圆几百里唯一的一所高校。高考文科录取比例大约是一比十九,不是谁都能考上的。
师范生每天有一块钱的伙食补助,毕业了定向分配,就有工作捧铁饭碗了,所以,明秀父亲还是相当高兴的。和明秀差不多大的场里的姑娘,好多都结婚生娃了,还不是没供出去?
鹤城一年四季都在刮大风,风里全是黄沙,冬天冷,夏天热,一年倒有半年树都是枯的。城市又小得可怜,走遍全城可能也用不上一个小时。在明秀眼里,鹤城不过是放大了的军马场,全校两千个学生,四年下来,谁不认识谁?她不喜欢一辈子呆在这里。
明秀的同学都穿牛仔裤运动鞋夹克衫,可是明秀不。她从父亲那里一拿到学费和生活费,就给自己买了条黑色羊毛连身裙,一双黑色羊皮高跟鞋。再也不梳辫子了,黑色的长发瀑布一样披在身后直达腰际,衬得她的眼睛比黑夜还黑,比深渊还深。她一凝视谁,那双眼睛就变成一座神秘的城池,令人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
学生干部竞选,明秀不费吹灰之力就当上了文艺部副部长。她没有演讲辞,只是清唱了一首《我只在乎你》。
她的歌声一起,人人屏息。她每吐出一个字,都仿佛带着兰花的气息,拂过人的耳目,拂过人的脸面。阶梯教室里座无虚席,好像那天开的不是学生干部竞选大会,而是明秀一个人的演唱会。
寝室住八个姐妹,大姐可可、二姐明秀、三姐圆圆、四姐招娣、五姐胜男、六姐淑珍、七姐阿梅、八姐小静。小静从高中起就和明秀同学,还真是有缘。
她们七个,人人都沾明秀的光。
因为才入学一个月,外系前来问候搭讪的男生不计其数。有主动为她们打开水的,有邀请她们去百乐门舞厅跳舞的,有给她们送锅包肉的,有请她们看电影的。好像三三三寝室八个女生全都是公主。
可是开水也用了,舞也跳了,锅包肉也吃了,电影也看了,连中文系学生会主席张革家她们也去了。张革家在本市,父母都是政府官员,他家客厅大得像操场,他们就在客厅里放唱片跳舞。最后明秀和他们都不清不楚,不明不白。
明秀还真是来者不拒,却又拒人千里。连大姐可可都搞不懂她。
其实明秀早有意中人了,他是当年去她家里弹吉他的文哥。这是小静透露给大家的。
文哥还为明秀打过架,因为他说了:“美人只配强者拥有。”
普高的一个混混,天天来一中找明秀要求处对象。文哥手下留情,不然恐怕早灭了他。
文哥和混混在校门口打架时,围观者甚众。明秀叨着根糖葫芦,远远看一眼就转身走掉了——他们打他们的,和自己无关。
文哥没有考上大学,又不愿意复读,就当兵去了营口。文哥放探亲假,明秀靠着姐妹们打掩护,在学校里消失了好几天。作为回报,文哥带明秀逛沈阳时,在五爱街帮她们每人都批发了一件又便宜又漂亮的外套。
于是三三三寝室女生有七个穿得花枝招展,尤其是八姐小静,最爱着红。而明秀,只穿黑和灰。她小小年纪,早已懂得穿素。一群人里,总是明秀最打眼,虽然她全身上下无一丝艳色。
别人也不是没学过她,可是一穿上那黑和灰,整个人都暗淡无光,连皮肤稍白的阿梅也不能够穿得好看。也许只有明秀在哪里都是发光体。
明秀还懂得用香。不是香水,也不是熏香。她用军马场那边采的香草,缝了布包放在衣服里。那种香,细细的,毫无侵略性。可是闻到的人,无不扇动鼻翼,想细细嗅下。
明秀给文哥织的毛衣是银灰色的,还织了胸兜,又文雅又别致。什么东西到了明秀手里,就是透着一股子不一样的劲儿。
那件毛衣在寝室里被传阅,被赞叹,圆圆还阴阳怪气地诵读:“兵哥哥呀,兵哥哥,欲寄君衣君不还,不寄君衣君又还。寄与不寄间,妾身千万难。”
明秀听到,走过去,拧她那张有如圆规画的圆脸,她只好求饶。
明秀并不用功看书,成绩总也不赖。《史学史》课那么难,连最用功的小静才得了七十几分,她却轻松飘过,寝室里倒有三个人挂了科。
历史系办的学子文学社,比中文系办得还拉风,因为明秀写了首散文诗在社刊上面:“童年的大树摇啊摇,摇出一片无忧的清荫,如今,我这飞鸟已远离这棵树......”
社刊总共印了不到五十本,人人争阅传抄,一时洛阳纸贵。据说数学系有一个学霸男,能够背下明秀写在上面的每一个字。
五四青年节,历史系学子文学社和中文系鹤鸣文学社在综合楼阶梯大教室举办朗诵晚会。明秀和张革是主持人。那天晚上连过道、窗台上都是乌泱泱的观众。
晚会后,明秀带着妆回到寝室。那七个人异口同声:“明秀,今天晚上,你和张革真是金童玉女,好般配呀!”
明秀无动于衷,自顾自拿毛巾脸盆出去洗漱。
一个秋日的黄昏,中文系的小太阳一把推开了三三三寝室的门。小太阳目标明确,直奔明秀。
“孙明秀,你要不要脸,勾引人家男朋友,算个什么东西?”
明秀睡的是门口的上铺,房间里没有点灯,她逆着光站着,正在往床上放东西,头也不回,不紧不慢地道:“你的东西你自己不看好,干嘛找我?”
小太阳大喊:“你可真太不要脸!专门儿勾三搭四。你和张革半夜三更去紫丁香舞厅,你说你这是不是赤裸裸的勾引?嗯?”
明秀侧过身子,一仰脸说:“哟,谁稀罕。他要真是你的,你不会找个绳儿把他拴上?何苦好好儿的就丢了?”
小太阳听不下去,暴跳如雷,一下子扑上去,使劲去扯明秀的头发。
明秀没有一丝防备,只得抬手拼命抵住。等大姐可可和下铺的淑珍拉开她们,明秀的头发早被小太阳扯了一把下来,手上还被她抠掉块皮,出了血。
小太阳被推出寝室。大姐可可说:“你快走,信不信我们上你们系告你寻衅滋事,给你个处分!”
再回来看明秀,见她正用小手帕按在手背伤口上。她一个眼泪疙瘩也没有,只是脸色微微有些发白。真的,大学四年,谁也没有看明秀哭过。
大姐可可叹口气:“唉,明秀,不然你就真和张革处了得了。”
明秀冷笑一声:“大姐,他不合适,我说真的。”
小静说:“在明秀眼里,是不是文哥才最帅最贴心,比张革还帅,对吧?”
明秀却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受用来。
招娣有几天很迟才回到寝室,一回来整张脸都放着光。大姐可可逮住她:“喂,王招娣同学,你的,什么情况?”
招娣一屁股坐在床上,“嘿嘿嘿”笑。
明秀说:“小山东定是使了手段。”
胜男说:“原来小山东老是溜须咱们寝,不全是冲二姐明秀来的呀?”
另外几个女生迅速围拢来:“快说,你啥时候喜欢上他的?”
招娣只好说:“他天天跟我说他们山东的山。泰山上有多少名人伟人题字,那十八盘台阶怎样陡,一只猫老趴台阶上也不怕人。每天夜里上山,早上看日出特别壮观。我才不是喜欢他,我只是喜欢那山。”
明秀又说:“招娣,你好歹也是文科生,学过地理的,他们家在曹县,离泰安老远呢,你以为泰山在他们家当院儿么,还能天天去?”
所有人都一起笑起来。这什么手段,明摆着你情我愿。
大姐可可说:“那,招娣,以后你就不用和我搭伙上食堂啦。你和小山东去吧!”为着节省,女生都是两个人合伙在食堂打饭,这样每餐能吃两个菜。
招娣就美美地点头答应。寝室里,仿若氤氲着一种甘美的气息。原来女孩子陷入情网,她们身上会散发出一种迷人的香。
借着招娣热恋的由头,不免谈到将来。
招娣说:“不在乎去哪里,做啥工作,但是我一定要生个女儿。”
小静说:“哎呀,你想得倒真远。没羞!”
阿梅说:“我呀,将来的家,是密林深处的一幢小木屋。屋前屋后都是花园,爬满鲜花的小树作篱笆。我的王子,甭管是骑白马、花马还是黑马,都一定要潇潇洒洒、大大方方。”
小静说:“真浪漫,你这是做梦呢!”
都问明秀将来要怎样。明秀说:“我是能走多远走多远,越远越好。”
大姐可可说:“明秀,就你的心最野。”
~叁~
大学最后一个学期,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明秀,常常在夜里不断地翻身。大姐可可小时生过肺病,晚上觉轻,她在明秀的呼吸里,分辨出一种心事。
在学校隔壁的公园里,明秀和文哥绕着鹤鸣湖一圈圈地走。
不知走了多少圈,明秀终于艰难地提出分手。
文哥一年前转业到了鹤城酒厂,可是明秀她们都是定向分配,哪来的回哪去,她留不到本市。
文哥说:“你毕业先回家,完了我想办法。”
明秀说:“我就去一次你家,你看你妈那出儿,根本就不待见我。你妈这一关我是过不了了。而且就算留在本市我都不乐意呢!我早够够儿的。”
文哥的父母是鹤城机关干部,也许远远不如张革的父母级别高,但张革妈也没像文哥妈那样拿腔作调呀,眼睛都长到脑门上去了。
文哥说:“那你要去哪里?秀儿,我对你到底咋样儿?”
明秀说:“我要去省里你能办到么?”
文哥说:“我一时办不到,但我总能办到。”
明秀说:“可我一分钟也等不了。”
文哥拿出一把刀,在手腕上一刀下去,血流出来。
天地变色,而明秀眼也不眨一下:“文哥,你对我的好,一千个好一万个好儿,我全记着。可我也没办法。除非你现在就能把我弄到省里去。”
春天的大风把沙子灌进文哥嘴里,却没法迷住他的眼睛。他绝望地看着明秀头也不回地走掉,她纤细的腰,长长的头发,走路那种摇摆的姿态,就那样冰冷又滚烫地烙在了他的眼睛里。他知道这世上姑娘多的是,明秀却只有一个,而且永远也不会回来了。“美人只配强者拥有”,他当年的豪语,如今好似在证明,他并不是她的强者。
这一幕,被到公园和数学系的老乡卫东约会的淑珍远远看到,他们还没来得及走到湖边。淑珍不让卫东出声,两人都惊得不行。
学校吸引人才政策执行后,历史系来了一位南方学者郎教授做主任。郎教授从前以研究宋代史闻名,后又转向辽金史研究,是政府特贴专家和学术带头人。
因为郎教授的学术成就,学校接待了海外学术访问团体,并在本市召开了一个重要的金代史研究学术会议。学校还得到资助,要建一个金代史研究中心。
系里需要选派两名学生协助郎教授做研究中心筹备工作。辅导员孟老师选中了明秀和可可。她们这两个月正在实习,有的是时间。去之前,孟老师再三叮嘱:“不要单独一个人去,一定要保证两个人同时去。”
明秀负责用四通打字机打印文件、资料和论文。她发现了一个秘密。郎教授眼睛花得厉害,又不肯在人前戴老花镜,打字至少要用三号字,二号字最好,还要加粗。
郎教授每天都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他的办公室也是他的家,是原来外教的住所。可可本来负责去食堂打饭,装订资料。可是郎教授虽然是北方人,在南方生活多年,还是吃不惯重油重盐的饭菜。可可和明秀就在他的厨房里做些可口的。教授的夫人据说不习惯北方生活,一直没有过来。
有两天可可去实习学校讲课,只剩明秀一个人在办公室。
郎教授打开一封信,对明秀说:“明秀同学,你读一下这封信。”
明秀停下手里的工作,接过信,闷头看。一只绿豆大苍蝇飞过来,落在信纸上,明秀嫌恶地抖了下信纸,把它赶走。
教授轻声道:“秀秀,你读,读出声来。”
那是美国一所大学一个教授写来的,里面全是对郎教授的溢美之辞。明秀读时,郎教授闭着眼睛,微微仰着头,露出无限享受的样子。
明秀忽然一抬眼,看见郎教授鬓边染过的发根处透出丝丝缕缕的白。逆着光,甚至还有一根白色的毛发兀立在他毛孔粗大的脸颊上。抑制住心里的一阵反感,明秀面不改色地读下去。
毕业典礼前公布优秀毕业生名单,历史系唯一的名额给了明秀。
小静不服:“明秀,凭什么是你啊?按成绩我是咱系总分第一名好不好?不信咱查下成绩。学校的规定是说改就能改的么?“
明秀说:“小静,这事系里定的。真的不是我要的。不然我去问系里,我不要了?”
小静重重地往桌子上摔一本书:“哼,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装什么高姿态!还说你不要,谁不知道优秀毕业生有优先选择工作单位权?”
明秀一边换鞋子一边说:“真的,小静,我这就去找系里。”
小静的话追在明秀身后飞出门去:“心虚了吧?你家什么门风儿以为别人不知道?以色事人,以色事人呗!”
最亲的朋友才最能弹无虚发击中要害。明秀的背影在门外忽然停住。她紧紧抓住身上的外套,半晌,才慢慢走开了。
小静却不依不饶,回头对大姐可可说:“大姐,你也不用装什么好人,你给她打的掩护,以为我们不知道?”
毕业典礼上公布的历史系优秀毕业生是两个,孙明秀和周小静都是。
一九八九年以后,所有的大学毕业生都要下基层。她们的分配去向,是乡村中学。派遣证发下来时,明秀找到孟老师,开始办理改派。
她果然没有回到那只有半个山的镇子上去。
~肆~
毕业后,明秀连家都没回一下,直接去了省城。她结婚也没有告知同寝室的姐妹。一时大家都没有明秀的消息。
她们隐约听说,明秀嫁的,是郎教授的一个学生。
嫁为人妻的明秀,显示出巨大的能量。
明秀在镇上农机站给明禾做了一套档案,同时改小了他的年龄,他和明禾同岁,明秀年头出生,明禾年尾出生。明秀的操作,使明禾顺利成为事业单位有编制的正式职工,并负责管理鉴定人事档案。一个拥有假档案的人管理单位的人事档案,不知是否有人深谙其中的反讽。
明秀父亲总算去了块心病,在乡下找了个后老伴儿。
再回军马场,明秀丈夫的司机开着一辆巨大的越野车。
明秀从车上下来,穿着黑色细高跟长靴,黑色貂皮大衣,头发在脑后高高挽起,露出光洁的额头,衬得她一张脸有如海上生明月。她的眼睛仍然是最深的城池,她款款走来,直看得正在外面抱柴禾的邻居张婶都呆住了,连她家里一向虎虎生风的大黑狗也呆住,忘掉了“汪汪”。
明秀丈夫抱着孩子。这个头发略有些稀疏的男子走路小心翼翼,不让任何人接手,仿佛抱着的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难得的珍宝。
穿成一个大粽子的,是他们的第二个孩子。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孩,在两岁时死于先天性心脏病。
明秀的奶奶已经长眠在村头一个小土坡上,她终于睡在爷爷的身旁,闭上了终日骂人的嘴。土坡上有几棵大杨树,明秀是学历史的,知道自古以来,富人的墓地都遍植松柏,只有穷人的墓地才种白杨。而他们场里,最多的就是这种贱贱的白杨。冬天的白杨叶子早落得光光的,只剩枯枝乱指。
明禾在城里结婚了,据说他结婚时妈妈回来了,给明禾三万块钱。明禾真没出息,竟然要了。妈妈和大曹又生了一个女孩。他们在南方做小买卖,并没有大富大贵。
司机从车上搬下许多年货。明秀还给父亲和继母一个装着钱的牛皮纸袋,让他们开春翻修房子。
房子太旧了,窗户小,采光不好,还四面漏风。明秀父亲因为多年吸烟,气管儿和肺都不好,不能冻着。正在考虑日后算计房产的继母,目测了牛皮纸袋的厚度,脸上露出抑止不住的欣喜,招呼他们留下吃饭。
明秀他们并没有在家里过夜,一吃过饭就赶回城里。
路过那半个山,明秀忽然说:“小吴,你把车弯过山那边去。”
她竟然下车,踩着薄雪走到山脚下,弯腰捡了块石头。
冬日的夕阳把地面断层都涂上了金光,明秀的丈夫因为抱着儿子,没有下车。车里低低播放着刘若英的《后来》:“让我往后的时光,每当有感叹,总想起当天的星光。那时候的爱情,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他看见明秀竟也是满脸的金光。
明秀离开好多天以后,邻居们还在商店里津津乐道地谈论她从车上下来的派头。老孙家开春就要翻修房子了,人家有个攀上高枝的闺女嘛。
~伍~
退休后的郎教授,仍然致力于辽金史研究。在一个春天的午后,郎教授应邀为学生作了一次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演讲。
教授的口才比年轻时一点也不差。他善于从细节反证,形成独到的史学观点,加之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实例还举出当年海外大学盛情挽留而自己为了祖国放弃了机会。最后,教授引用《左传》里的句子做结尾:“使营菟裘,吾将老焉。”一时掌声雷动。
演讲结束后,许多学生围在他身边问问题。一个求知若渴的女生小旭,竟然半跪在课桌上,以便能越过人群更好地聆听。
某一天,郎教授在他的家也是他的办公室里,给小旭看一封信,告诉她,这是二十年前一个学生写给他的情书。那封信,落款是明秀。
小旭很震惊。因为她在小姨胜男的影集里,在小姨的描述里,早已知晓当年一个叫孙明秀的校花。照片上她们都是素颜,既不化妆,更不动刀整容,却个个面目如画,笑容明媚。尤其是明秀,美得简直夺人魂魄。那时的美人,都是真美人。
小旭很快离开了教授的办公室,从此坚决不踏进那里半步。
她不知道,在明秀,那不过是一笔精确计算万无一失的交易。而在郎教授,却成为孤独老年的一个安慰。
过去,郎教授以发表论文、引荐攻读硕博来吸引听众。现在,他只有无数次重复播放这个情节来取暖,同时需要一个稍有耐心的听众来保暖。
一个离异多年孤单生活连自己的孙子的面也没有见过的老年男子,这样的回忆会在瞬间温暖他的越来越显得凄凉的迟暮。而他需要更多存储,用于吸引和交换。遇到的听众,却常常很快离开,不肯逗留。也许人愈是衰老,愈是显得样样千疮百孔,总是给人窥见那山穷水尽的末路。
在鲜美的青春面前,衰老是那么可怜和可怕。十八岁的小旭,当即被吓得魂飞魄散。
三三三寝室七个姐妹在大姐可可的葬礼上聚首。可可、明秀、圆圆,招娣,胜男,淑珍,阿梅,小静,八个人毕业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聚齐。七个人站着,只有大姐可可躺着。
早到的圆圆和招娣,在省城陪伴了大姐可可最后的时光。被从海南接回的可可,早已瘦如一个七八岁的孩童。她一直不相信自己有病,她还有好多目标要实现。
可可的丈夫,刚刚援藏归来,他们夫妻俩也是一直聚少离多。学校里的工作又累人。父母多病需要照顾,孩子尚小。除了在海南,可可好像没有真正休息过。她心事重,操心的事又多,真可怜。七个人里,有六个在哭。唯一一个没有掉泪的,当然是明秀。
这是毕业后明秀和大家第一次相见,如果不是因为大姐可可患肺肿瘤早早离世,是不是她仍然不会出现呢?是不是只有生离死别,才会引起一个人内心的一点震动?
可可、招娣、胜男、淑珍当了中学历史教师。圆圆教语文。阿梅远走特区深圳,进了公司。小静在政府机关工作。明秀在文史出版社做主任,随丈夫去京城前辞了职。在雾霾里生活几年后,她准备移民,即将远走异国他乡。八个姐妹都已嫁作人妇,有了子女。人生已然过半,甚至有一个人早早掉了队,这就是她们的“将来”。
张革因为和可可的丈夫是同学,也来参加葬礼。他的出现,让姐妹们大吃一惊。当年的翩翩美少年,因为一场事故,如今跛了一只脚,又因为公车的事情受了处分。他同时跛掉的,还有大好的前程。招娣暗地里对其他几个姐妹说,幸好明秀没和张革成,不然惨了。胜男说:“那也不一定,也许明秀跟了他,不至于呢。”
七个姐妹相挽着送走大姐,走到殡仪馆外面,仿佛她们彼此之间从未生过任何芥蒂。冬末春初,冰雪正在融化。地面上的残雪尽显脏相,阳光并不烈,却晃人眼睛。
现在,她们和明秀一样,都身着黑衣。四十岁出头儿的女子,眼角鬓边,已经挂上岁月轻浅的吻痕。现在,经历过人生的一些风浪,她们终于有能力驾驭黑色了。
小静问:“明秀,你今年就去加拿大?”
明秀说:“嗯。我在北方呆惯了,热的地方不习惯。我儿子正好要去那边上学。”
阿梅说:“那就是说,咱们说不上什么时候再见了?”
明秀说:“哪里的话,我说回来就回来的。一张机票的事。”
所有人其实心里都清楚,明秀不过这样说说而已。她们中间,隔着偌大一个太平洋,不是隔着当年那个那个鹤鸣湖,更不是隔着小区里的人工水池。
~陆~
出国前,明秀又回了一次军马场。
一大丛粉的白的红的扫帚梅,依然开在院子外。这花皮实,也不要人管,年年春天自己钻出来。张婶家的大黑狗老得走不动步,一直趴在窗下。翻修过的房子屋顶再也不用红瓦了,蓝铁皮的尖顶一点儿也不漏雨。明秀早给父亲在城里买了楼房,但父亲只是冬天才去城里,一开春儿,还是回到军马场。他边咳嗽边说,他要老死在这里。
从前的供销社,后来的场商店,门前的圆台阶还在,蓝色油漆的大铁门和木框窗子还在,屋檐上的水泥浮雕还在,只是门楣上挂的海英综合商店的牌子破败不堪。商店门前的小广场上,几只小鸡旁若无人,叽叽叫着,悠闲地散步。
圆圆的飞机堡,被各家改作仓库和修车场,前脸儿还装上了新的门窗。谁家的鸽子,白的灰的,落在飞机堡的厚檐上,伸头缩脑,咕咕咕叫着。
场医院变成了一座基督教堂。层层老旧的褪了色的红瓦,竟还没有换掉。不知什么时候,场子衰落了,场里的人却信上教了。
坡上的庄稼,沉重的葵盘低垂,连风也吹不动他们。蜜蜂在葵盘上奔忙着。玉米比明秀小时候植得密多了。绿豆成熟早,又细又黑的豆荚包藏着新鲜的豆粒。树地里,杨树得到改良,样子像经过了整容,叶片变小,不再扬花。羊群刚走过草地,又来了一群大雁。
半拉山仍然是半座一文不名的光秃秃的小山。采砂场早就萧条了。然而那山后,渐起大片云朵,慢慢模拟出雪峰深湖,层峦重嶂,飞阁流丹,群鸟翻飞,好一片壮丽仙境。
这些包藏过去万千信息却又似面目全非的景物,一一在明秀眼前经过。大地那么宽广,一个人需要的,不过是一条能够通行的小径。
明秀轻声哼起一首新学会的歌:“从生到死有多远,呼吸之间。从迷到悟多远,一念之间。从爱到恨有多远,无常之间。从古到今有多远,笑谈之间。从你到我有多远,善解之间。从心到心有多远。天地之间。当欢场变成荒台,当新欢笑着旧爱,当记忆飘落尘埃,当一切是不可得的空白,人生是多么无常的醒来。”
她的歌声,低音处已不似昔年清透。这些年来,品过的苦与甜、酸与涩,都在干扰她的声音。但她吐出的字,却比从前更沉实,更饱满。虽只是低声轻吟,每一个尾音,都绕了又绕,捋了又捋。在别人的歌词里,她唱的,都是自己。
而在终于看过很多的山,南方的,北国的,东方的,西方的,雄奇的,瑰丽的,孤零零的,连绵起伏的,明秀才发现,从前那座山,它似乎永远不在眼前,似乎永远屹立在无法抵达的,诗意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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