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2.0(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上线)

60秒,带你看个明白。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最新上线了!为什么要升级成2.0版呢?

此次,税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既优化了发票查验、选择确认和发票信息归集推送,强化了征退税衔接,也提升了服务质效哦!

这次升级,那功能主要有什么变化呢?五大点看过来!

1.所有发票均需确认用途

2.抵扣勾选需确认签名,且可调整有效抵扣税额或不抵扣

3.实现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4.可以注销勾选或回退税款所属期

5.可查验、下载发票

我们依次来看:

一、所有发票均需确认用途后再进行勾选

可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发票用途包括:用于申报抵扣或不抵扣、用于出口退税和代办退税,三项用途相互独立、每份发票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此外,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用途为申报抵扣。纳税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

二、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

优化后的抵扣勾选流程为:勾选可抵扣发票、申请统计、查询统计表、确认签名,以上步骤完成后即可进行申报。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在确认之前撤销勾选,重新确认用途再勾选,并自行选择合适税款所属期申报抵扣。

三、注销勾选

系统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纳税人,在完成当期税款所属期申报后(例如当前月份为7月,当期税款所属期为6月),允许其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的确认(例如当前月份为7月,下一税款所属期为7月),以实现下一税款所属期的注销申报功能。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可根据需要“撤销注销勾选”。

四、回退税款所属期

纳税人需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期继续进行发票认证时,可做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回退税款所属期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具体条件,系统才会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具体条件为:

(一)上一税款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系统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

(二)综合服务平台从征管系统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状态。

(三)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

五、异常发票查询

系统提供异常发票清单查询功能,纳税人可统计发票勾选确认后状态为异常(含作废、失控、红冲或管理状态非正常)的发票清单信息。异常发票不能作为有效抵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依据,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2.0(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上线)(1)

要想了解更详细信息,还可通过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专题或“纳税人学堂”找到哦!

【出品人】谢思佳

【监制】肖文舸 刘倩

【脚本/配音】肖文舸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2.0(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上线)(2)

【作者】 肖文舸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南方号~自营号~日报经济部自营号~秒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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