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特色美食叫手把肉(内蒙古传统特色美食)
手把肉是红食中的一种。蒙古族人民称肉食为红食,手把肉在蒙古语称“布和力麻哈”,手把肉是呼伦贝尔草原蒙古、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游牧、狩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食品。即用手把着吃肉之意。羊、牛、马、骆驼等牲畜及野兽的肉均可烹制手把肉,但通 常所讲的手把肉多指手把羊肉而言。 手把肉是草原牧民最常用和最喜欢的餐食,也是他们招待客人必不可少的食品。常年似乎已形成这样一种概念,即到草原观光旅游不吃一顿手把肉就算没完全领略到草原食俗风味和情趣。牧民不用手把肉招待客人,就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心意。因此,用手把羊肉款待远方客人,在呼伦贝尔地区已成为一种定规。
手把肉是蒙古族生活中的日常饮食,但就其鲜嫩可口的程度来说,要比其他制法如清蒸和清炖羊肉的味道更为鲜香,可补虚,养身,调理,壮腰健肾补阳,健脾开胃。平常人家,无论贫富,均做手把肉吃。因此长期以来为牧区的农牧民们所喜欢,牧民们食之如饮茶,几乎日日不离,且数量颇巨。近代民俗资料《蒙旗概观》中云:“蒙古人之通常之食量颇巨,每日饮茶十数碗,餐肉十数斤,饥甚颇有食全羊之事,然偶值三、五日不食,亦无关也。”
手把肉的制作和吃法也别具一格。 通常选用膘肥肉嫩的小口羊一只,先拔去胸口近腹部毛,后用刀割开二寸左右的直口,将手 顺口伸入胸腔内,摸着大动脉将其掐断,使羊血都流聚在胸腔和腹腔内,谓之“掏心法”。 这种杀羊法优于“抹脖杀羊法”,即羊血除散在腔内一部分外,还有少部分浸在肉里,使羊肉呈粉红色,煮出来味道鲜美,易于消化,羊肉干净无损。然后剥去皮,切除头蹄,除净内脏和腔血,切除腹部软肉。并按羊各关节,将全羊带骨制成数十块,放入不加盐和其他佐料的白水锅内,用大火烧煮,保持原汁原味,适当控制火候。只要肉已变色,一般用刀割开, 肉里微 有血丝即捞出,装盘上席。大家围坐一起,一手握刀,一手拿肉,用刀割、卡、挖、剔。手 把肉鲜而不膻,肥而不腻。这是牧民的常用食法。如在城市的宾馆餐厅、饭店,还可用芝麻 酱 、香油、韭菜花、辣椒油、腐乳汁、青酱油、味精等调成佐料,装入碗中,采用割肉蘸佐料食用。这种草原、城市结合起来的手把羊肉的食法也颇具风味。如果你头一次在餐桌上看到人们(包括自己)用刀割下自己所看中的羊肉,用手一块块送入口中的时候,除了感到肉的鲜嫩味美之外,还会感到新奇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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