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男子骑电动车撞人逃逸致死(芜湖一男子骑电动车撞伤人后逃逸)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0月31日,在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一辆两轮电动车将一名妇女撞倒后,驾驶车辆逃逸。连日来,辖区交警克服现场没有监控、电动车查找难度大等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连续奋战,最终,肇事者黄某迫于警方压力,于11月6日到芜湖市鸠江交警大队沈巷中队投案自首。
10月31日6时18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沈巷镇牛屯河大桥附近,一个人倒在路上,头部流血,怀疑可能是车辆所碰。”报警人称。
民警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逃逸事故,迅速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妇女趴在路边,头部流血受伤,肇事车辆早就不见踪影。随后,120救护车来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
民警在对现场进行勘察时,发现现场仅留下一块后视镜的碎片,并无其它有价值的线索。正对着事发现场的唯一监控,线路在前几天被一辆大货车拉断,无法使用。就在民警开展案件侦查时,从医院传来了不好的消息。伤者颅内出血,目前在重症监护室。
这起逃逸事故的案件性质极其恶劣,为了尽快侦破此案,鸠江交警大队成立了侦破小组。民警从现场遗留的后视镜碎片入手,经过调查走访,确定是一辆台铃牌两轮电动车留下的。报警时间是6时18分,而事故发生时间是在5时52分,在这二十多钟内不知有多少辆电动车经过事故现场,而且事发地处于芜湖市与马鞍山市的交界处,车流动量大,无法锁定肇事车辆。
由于现场没有直接的监控,民警只能将调查的范围向周边区域延伸。办案民警根据监控上的时间,向每一辆经过事故现场的轿车、电动车驾驶人询问现场的有关情况,希望能从中找到线索。民警调查的足迹先后深入含山县铜闸镇、运漕镇、和县白桥镇等多个地方。
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在调查中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一名轿车驾驶员当天早上经过事发现场时,看到了一辆两轮电动车撞到人的过程,事故发生后,两轮电动车往沈巷方向逃逸。
根据证人提供的时间段,民警经过分析,发现一辆蓝白色的两轮电动车有重大嫌疑。民警根据监控一路追踪,发现嫌疑人骑的两轮电动车进入沈巷开发区一家消防厂,但是等这辆电动车从工厂出来时,民警发现两轮电动车两个后视镜上绑上了黄胶带。“就是这辆车了!”办案民警当即前往消防厂进行调查。
据该厂负责人讲,此人是给工厂打混凝土的,他不认识这个人,厂里最近是在打混凝土,工期只两、三天,是给一个姓童的老板承包的,现在活早已结束了。民警随后联系了姓童的老板,但童某否认了他手下的工人骑车撞到人。
民警重新对案件进行了梳理。经过分析,民警又一次找到童某,并把监控上拍到的更清楚的一张照片拿给他看,叫童某有消息及时向民警反馈。
面对着民警强大的调查压力,肇事驾驶人黄某自知无法躲避,于2021年11月6日中午,在老板童某的陪同下,来到沈巷交警中队投案自首。至此,发生在10月31日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宣告成功侦破。
在审讯室,黄某如实向民警讲述了当时的事故过程。当天早上,黄某从含山县铜闸镇家里,驾驶两轮电动车到沈巷镇打混凝土,5时52分左右,当车行驶至329国道沈巷镇牛屯河大桥附近路段处,碰撞到前方同向一名妇女,造成妇女趴在地上受伤。事故发生后,黄某看了一下,伤者受伤严重,四下无人,于是直接就驾驶两轮电动车逃之夭夭。
事故发生后,黄某为了躲避交警检查,每天早上不敢经过事发现场,而是从另一条小路顺着大河埂来沈巷,他每天也是提心吊胆。直到最近两天,交警几次来工地调查,黄某自知被交警锁定,已经无法再躲避了,思前想后,最终到沈巷交警中队投案自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黄某肇事逃逸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尹明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来源: 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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