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吃野生动物法(严查食用野生动物)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梁蔚浩

2020-03-04 21:00

在沪郊青浦、金山等地农村,有一种特色小吃叫“熏拉丝”。“熏拉丝”使用的食材蟾蜍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根据相关要求,金山市场监管部门已向商超、餐饮发放公告,禁止生产、加工、销售“熏拉丝”,违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禁吃野生动物法(严查食用野生动物)(1)

在枫泾古镇先前售卖过“熏拉丝”的一些小店,记者打听下来,存货都已销毁,店主们纷纷表示,以后再也不卖了。

记者注意到,古镇美食一条街上,张贴了呼吁禁止经营野生动物的宣传海报。市场监管部门也通过线上检查,对辖区内的外卖企业、小程序、餐饮企业自建网站等进行监测和搜索。同时,加强与公安、绿化市容、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活动。

禁吃野生动物法(严查食用野生动物)(2)

截至目前,金山区已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23次,发现问题70项,已全部整改落实。一经查实经营者有违规交易行为,将被责令停业整顿,经营场所一律查封。

经营者告诉记者,“我们都扔掉了,都处理掉了,啥都没有。”

禁吃野生动物法(严查食用野生动物)(3)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斌介绍,“‘熏拉丝’真正旺季是4月份开始,我们工作做在前面,对每个商户也发放了告知书,我们会加大检查的力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梁蔚浩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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