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检察院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将检察之力融入)
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一直与法治发展进程密切联系。为探索更有时代特征、检察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天桥区人民检察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市域治理现代化中谋划和推进,推动“四大检察”职能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延伸工作触角,下沉检力,在社会治理的新阵地上履职尽责、服务大局,将基层治理经验与优势转化为城市软实力的善治效能。
扛起检察担当
找准融入服务大局结合点
“参与社会治理既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切实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契机。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时,要心怀‘国之大者’,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这是天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封政对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解读。按照这一思路,天桥区检察院秉持“严格审查、精准打击”的履职宗旨,依法惩治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一系列经济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辖区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市场主体合法利益、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等犯罪行为,依法保障了辖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维护社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天桥区检察院从服务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度,助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整体提升。通过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义务告知试点工作,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形成了“打击-监督-服务-预防”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天检品牌,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天桥区检察院办理的山东某电气有限公司、张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评为济南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天桥区检察院始终牢记主责主业,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准确把握“时”“势”“责”,积极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依法、准确、有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面对疑难复杂案例和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的新挑战,成功办理全市第一起运输危险化学品被判处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全区第一例因高空抛物被判处刑罚的案件,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贡献检察智慧
聚焦城市发展综合治理关键点
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而电动车充电安全作为城市管理中的痛点、难点、热点问题,更需要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天桥区检察院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今年3月,最高检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天桥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就辖区内安全生产领域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并邀请区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会诊”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中的难点与瓶颈,商讨治理对策。同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督促落实辖区内居民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居民楼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引导居民规范停车、安全充电。期间,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特别是新施行的《山东省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宣传,形成常态化的治理格局,助力创建文明典范城。
检察建议发出后,陆续收到相关单位的书面回复,有的街道办组织居民签订电动车安全责任承诺书,通过微信群、宣传栏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的街道办强化整治,联合派出所等单位对提醒后拒不整改的行为进行处罚;有的街道办督促社区居委会、物业定期检查,加大对车棚、充电桩等充电设施的安装,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充电难的问题……“只有检察建议本身高质量、真管用,可行性、操作性强,被建议单位才能从心底接受,按照建议认真整改。”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王晓敬表示,去年以来,共向有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7份,及时督促其堵漏建制、强化管理,推动实现共管共治。
坚持检察为民
构建多元矛盾化解新格局
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着如何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考验。天桥区检察院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的新窗口,通过构建“源头疏导、检调对接、司法救助、多方参与”的一体化、层进式矛盾化解机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
“很多信访案件是由于信访人对司法机关办案程序不了解,办案部门或办案人释法说理不到位造成的。既要讲透法理,又要讲清事理、还要讲明情理,将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张龙表示。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与群众沟通交流,做到群众工作能力与检察办案专业能力相得益彰。“检察官您快坐,这么大热天的还让您跑一趟!”在菏泽市东明县村民贤某某的家中,检察官于钦海正在为其办理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手续。自2020年起,天桥区检察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工作中,变“坐诊”为“出诊”,凡是济南市区以外路远的,办案人一律去当事人家中办理。同时,坚持大额救助与精准救助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发挥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先后为49户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家庭送去了检察温暖,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奠定良好基础。
传递检察温度
发挥社会支持体系聚合力
未成年人问题是家庭之痛、社会之伤,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能缺失。天桥区检察院整合资源多元化,创新打造“1 nVS1”社会支持体系——“1 n”指以检察机关为主导,区直机关、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社会各界力量;“1”指具体案件中的涉案未成年人或法治教育面向的辖区内不特定未成年人,通过引入社会专业力量,遵循“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原则,形成“保护合力”,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助力未成年人“天天向上”。
家庭教育是人一生中起步最早、影响最深的一种教育,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今年5月,天桥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关工委、教体局等部门共同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座谈会,并为全市检察机关首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明确了“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流程,多元化的社会支持体系效果不断显现。如在办理钱某某多次盗窃案时,检察官挖掘出其父母推卸监护责任、动辄打骂批评,家庭教育明显缺失这一犯罪成因,对其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联合区教体局、妇联、关工委和专业社会组织组成家庭教育指导小组,制定了亲子沟通调整、教育理念提升等切实有效的指导课程和亲子活动。钱某某父母的教育观念明显转变,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进行帮教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该案获评济南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2021年至今,天桥区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75份,进行强制亲职教育及家庭教育指导69次,为涉案未成年人真正搭建起坚固、温暖的保护壁垒。
来源:齐鲁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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