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来了何琳王传志最后结局(重温婆婆来了原著)
《婆婆来了》跟《双面胶》主题类似,都是在城市长大的姑娘爱上了一个来自于乡村地区的凤凰男的故事。
事实上,这两个结局也很相似,在两部小说里,男女主的婚姻都失败了,何琳与王传志离婚了,胡丽娟则惨到了极致,死在了李亚平的手里。
相比于《双面胶》里的胡丽娟和李亚平,何琳和王传志更像是孔雀女与凤凰男的搭配。
何琳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父亲是某家物业公司的中层领导,从前吃过苦头,为人忠厚老实,很爱护妻子,疼爱儿女,是个好丈夫好爸爸,母亲长在了校园里,从学生到教授,一直在跟课本打交道,加上没吃过婚姻的苦头,没经历过婆媳矛盾(何琳父母结婚之前,爷爷奶奶就去世了),因此,光知道理论,不知道实际情况,只能给女儿丰厚的物质基础,却没有教导何琳正确的婚姻观。
王传志来自于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家里有五个孩子,只有王传志一个有出息,考上了大学,成为了公务员,因此,这也注定了王传志一眼望不到底的原生家庭负担。
一开始,何琳相信有情饮水饱,认为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可以过得幸福,不顾小姨警告,非要嫁给王传志。何琳的父母更傻,不但没有要彩礼,出钱办酒席,还给了何琳王传志一栋小楼作为婚房,还加上了王传志的名字,导致何琳要离婚的时候,还得殚精竭虑,利用王传志的爱女之心,把房子先弄到女儿名下,再摊牌离婚,不然,就凭北京的房价,王传志至少几百万到手了。
何琳曾告诉刘小雅,她爱的是王传志对她的好,也就是说,如果王传志真心待她好,她可以跟王传志继续过下去。要是王传志对她不好,让她受尽委屈,她也会及时离开,而不像刘小雅爱的是方鸿俊这个人,离不开方鸿俊,最后硬生生丢了性命。
重温《婆婆来了》原著,你会发现,跟《双面胶》的李亚平一样,王传志从头到尾都没有真心爱过何乐。若是王传志真的爱过何琳,就不会做4件事。
第一,女朋友第一次去家里,因为不适应,生病了,不管不顾,任由家人嫌弃她矫情;
何琳生于大城市,长于大城市,作为土生土长的城市姑娘,家境优渥,又有父母和小姨的宠爱,是从头到尾都没吃过啥苦头的。
当她来到了王传志的老家,看到那脏乱差的生活环境,根本无法适应王传志老家的生活环境和饮食习惯,没过多久,就生病了。
这还真的怪不得何琳矫情,她跟王传志真的不是一类人,生活习惯差距太大,已经为他们的婚姻不幸埋下了定时炸弹。
何琳郁闷啊,感觉自己不识趣,是个累赘,被人遗忘了。恰恰这时嗓子也哑了,喉咙火烧火燎的,牙也疼了起来。就躺在床上忍着不说话,生闷气。
何琳生病的时候,王传志就知道围着家人转,根本没关心照顾何琳,连感冒药都没给何琳买,不仅如此,在王传志的家人嫌弃何琳矫情、是个瓷娃娃的时候,王传志也不发一言。
正如《新结婚时代》里有一句台词:“婚姻要门当户对,或者说要条件般配,不能只凭感情。再深的感情,在门不当户不对条件上不般配所带来的生活琐屑中,也得给磨没了。”
门不当户不对,生活习惯上的差异也是很大的,你不能适应他的生活习惯,他不能适应你的,两个人就无法磨合。
第二,动不动就哭穷,没钱,能省就省,连办酒席的钱都不想出,占尽了便宜;
去拜访婆婆之前,何琳不听小姨的劝告,反而听了刘小雅的,花老爸给的钱,买了一堆礼物。
回了一次家,王传志两个月的工资都给了老妈,用来补贴兄弟姐妹,母亲给何琳的五百块钱见面礼就来自于王传志的工资,这还没完,何琳回来的时候,这500块钱还买了火车票,要不是何琳父母补贴,两个人就可以喝西北风了。
接着,扯到了结婚的事情,首先是婚房的事情。王传志一句“现在买房也不现实,我们租房吧,只是委屈了何琳。不过我们可以把房租在附近,方便过来照顾叔叔阿姨。反正我们年轻,有活就可以跑过来干”感动了何琳钱多人傻的父母,白得了一套小楼。要不是郁华清出手,激将王传志写下五十万的欠条,就没有后面何琳夺回所有财产离婚的好戏。
何琳家陪嫁了一栋三层小楼,王传志不花一分钱白得一半,需要装修的时候,王传志不但不想出钱,反而觉得要求他想办法解决装修费用的何琳不懂事。
更离谱的是,连办酒席的钱都是何琳父母出的,也就是说,王传志不仅不花一分钱娶到了老婆,还白得了一半房产,还是在北京的。
在办婚礼之前,王传志妈妈跟着他们去选择结婚用品,就一个原则,能省就省,即使何琳自己的钱,也不行,原因很简单,他们早已把何琳乃至她娘家的钱都看作是他们老王家的了,何琳多花一个子,他们口袋里就少一个子,自然是能拦就拦。
在《双面胶》里,李亚平妈妈曾一针见血道出了那些不花一分钱娶老婆的男人及其父母的真实心声:“你出钱怎么了?你出钱是你女儿硬要贴我儿子,那是我儿的本事!我家不出钱就能讨到媳妇,你家出了钱还赔了女儿,哪个值钱哪个不值钱一眼就看出来!”
跟李亚平父母一样,在王传志及其家人的眼里,何琳之所以这么倒贴王传志,是因为王传志有本事,是何琳不值钱。他们也很清楚,何琳深爱着王传志,不会轻易离开,他们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第三,在婆媳关系和亲戚关系拉偏架,当老婆跟自己的家人发生矛盾的时候,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认为是何琳的错。
父母和亲人住到了何琳的陪嫁房,是一家人,应该的,何琳不高兴,是何琳不把他的家人当作家人,是何琳的错。
母亲生了自己,她所有的话都是对的,不仅自己不可以违逆,何琳也必须照办,否则就是不孝。
自己是家里最有出息的孩子,理应回报家人,帮扶原生家庭,何琳不但不可以阻止,还得跟他一样,为他的原生家庭牺牲,这样才是他的好老婆。
“一、你的意思是百分之九十的中国家庭都能这样过下去,而你们不能,是你和何琳有问题,尤其是何琳有问题,而不是这种家庭模式有问题,对吧?二、带上你母亲与妻子一起生活,恰恰说明了你有良知,符合传统道德习惯对吧?”
正如何琳的姐姐总结的那样,王传志就是这么想的,所有的错都是何琳的,都是何琳不是一个好妻子好儿媳,他母亲与他的家人没有错。
男人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可能是永远改变不了的,但你的路和生活是可以再选择的。做人,能改变自己就算是厉害的了,改变别人的思想,有的时候,圣人也做不到。
第四,逼迫怀孕妻子下跪给他母亲道歉,这样让你连尊严都丢了的男人,要了有何用。
在何琳要离婚的时候,爸爸一如既往做和事老,希望女儿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再给王传志一次机会。由于那个时候王传志年薪30万了,能赚大钱了,小姨也不赞成何琳离婚,觉得何琳太亏了。
而何琳以前也和稀泥的妈妈却一反常态,没反对,让何琳自己做决定,只因王传志干了一件让何琳妈妈实在是无法原谅的事情,那就是逼迫怀孕的何琳给他妈下跪道歉。
事情是这样的,何琳实在是无法忍受婆婆,与婆婆大吵了一架,把婆婆气回了老家。王传志的妈妈不肯罢休,为了教训何琳,装起了病,让王传志赶紧带着何琳往家里赶。
看到“病得快要死了”的老妈,王传志不仅自己跪下磕头了,还强迫怀有身孕、挺着大肚子的何琳也跪下,至此,王传志的妈妈取得了完胜。
自己的女儿被如此羞辱,这让清高的郁华明怎么可能接受?经历了这件事情,郁华明再也不待见王传志这个女婿了。事实上,要不是肚子里的宝宝,何琳早就跟他离婚了。
保护自己的女人,不让自己的女人遭到别人的侮辱,这是男人的义务。要是男人做不到,反而为了自己的母亲让你受尽委屈和羞辱,这样没有安全感的婚姻,要了有何用?
及时止损,是何琳唯一的选择,再不离开,她跟女儿的下场都不会好到哪里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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