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又可怕的宠物(这种美丽的宠物)
大学生饲养蜘蛛当宠物,触犯法律险些获刑。日前,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危害濒危野生动物案公开宣告,鉴于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有自首、初犯及认罪认罚等情形,决定相对不起诉。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花样也越来越多。除了小猫、小狗之类的哺乳动物,诸如乌龟之类的爬行动物,甚至一些昆虫类的节肢动物,也开始成为一些人的“新宠”。
(网络图)
可是,你知道吗?有些小动物是不能随便饲养的。
自2015年5月、6月份开始,还是山东肥城某中学学生的赵某某迷上了养蜘蛛,通过微信、QQ、淘宝等途径陆续购买了20多只,各式各样,品种多达七、八种。2019年5月,他通过网络购买了2只蓝宝石华丽雨林蜘蛛。这种蜘蛛个头很大,接近20CM,在阳光下会呈现蓝宝石的颜色,赵某某很是喜欢。
可是,2020年赵某某如愿考上了大学。即将外出读书的他,知道因无法继续饲养这些蜘蛛,于是便开始在网上联络买家,卖掉这些蜘蛛。2020年7月,他将其中一只蓝宝石华丽雨林蜘蛛卖给了河南的一个买家后,接到了警方打来的电话。原来,这种蜘蛛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赵某某收购、出售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赵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事实经过,并自愿认罪认罚。肥城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本案中赵某某有自首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对赵某某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鲁检君有话说
濒危野生动物是指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或受到人类及其他外界生物活动、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有种族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也包括部分人工驯养繁殖的种群。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规定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罪名。
转自:肥城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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