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阅文合约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我们上过学的,应该都耳熟能详。它引申的意义是说,人生之中,总免不了要面对难以抉择的时候,就像鱼和熊掌,尽管你都很喜欢吃,但是当你只能选择其一的时候,便不得不做出痛苦的选择了。
作为儒家学派的二号人物,被世人誉为“亚圣”的孟子,是一位非常有抱负的政治家,他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并根据当时所处时代的特征和趋势,建构了自己的学说即“仁政学说”。
他一生代表作有很多,像《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等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而我们时常挂在嘴边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是出自《孟子告子上》。其原文为:“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在抛出“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个命题以后,是给了答案的,他并没有陷入不知道该如何取舍的境地,而是最终做出了选择。
那么,如果选鱼可不可以呢?我认为是可以的!
“以鱼得熊”。熊是吃鱼的。大多数熊食性很杂,既食青草、嫩枝芽、苔藓、浆果和坚果,也到溪边捕捉蛙、蟹和鱼,掘食鼠类,掏取鸟卵,更喜欢舔食蚂蚁,盗取蜂蜜,甚至袭击小型鹿、羊或觅食腐尸。所以,如果是“鱼我所欲也”,大可选择鱼,如果“熊掌,亦我所欲也”,就可用鱼引诱熊,进而就可以得“熊掌”。
“以熊得鱼”。前面说过,熊是会捕鱼的,熊掌是可以钓鱼的,有了熊掌进而也是可以得到“鱼”的。由此看来,鱼和熊掌是可以兼得的,只是不能同时得到,必须有先有后,既不能涸泽而渔,也不能焚林而猎,保护环境,古人早就懂了!!
古人选择了熊掌,是一非常正确的选择,毕竟有了熊掌,“欲鱼”就很简单了,如果选择了鱼,那么得“熊掌”还是要费一点精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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