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甸岛车祸(海口海甸岛1死1伤车祸)

8月19日6时30分许海口海甸二东路与海达路交叉口,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海口海甸岛车祸?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海口海甸岛车祸(海口海甸岛1死1伤车祸)

海口海甸岛车祸

8月19日6时30分许

海口海甸二东路与海达路交叉口

一辆越野车撞倒

2名骑单车女子后逃逸

致1死1伤

9月3日下午,

海口交警公布事故调查结果

肇事司机王某官

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已被刑拘

9月3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通知死伤者家属领取该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为:

8月19日6时34分许

当事人王某官饮酒后驾驶琼A8××××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海甸二东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与海达路交叉路口处时,因王某官犯困驾车偏右追尾碰撞上同向在非机动车道内分别驾驶二轮共享人力单车的当事人王女士和当事人李女士,造成王女士和李女士受伤,王女士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官当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于当日中午12时30分许到海口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时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口吹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2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为17.78mg/100ml)。

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图、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死者尸检报告等事故证据分析事故形成原因,根据交警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证实:

此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当事人王某官饮酒后犯困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离开事故现场,是造成事故直接原因。

海口交警认定,越野车驾驶员王某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调查,当事人王女士和李女士无违法过错行为,无事故责任。

记者向办案民警了解到,目前依据此事故认定结果和证据的固定,交警对此交通事故确定为交通肇事案,已对王某官采取刑事拘留。肇事驾驶员王某官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和对受害者的赔偿。车主是否要进一步承担赔偿责任由法院判定。

记者联系到伤者李女士的丈夫彭先生,他表示妻子已经脱离生命危险,转入普通病房,但仍处于昏迷状态。目前,治疗已经花了14万元左右,对于肇事司机和车主的追责问题,他们已经委托律师处理。

记者 符小霞

来源: 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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