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官家放火不许民间点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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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听到人们在抱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而这句话出现的场合一般是,弱势群体对抗强势群体时,同时也讽刺那些有权派,或者霸道的强势个人胡作非为,却不能让其他人有正当权益。
那么我们这句话原来的本意是什么呢?有什么典故呢?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陆游《老学庵笔记》
这就是这个典故的出处,意识是这样的:
说是北宋的时候,常州有个叫田登的太守,对自己的名字特别忌讳,不允许其他人说“登”字,只要有人提到了这个字,必然惹得太守大怒,所以他身边的吏卒很多不小心就被打板子了!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
想了好久,这个写告示的官员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本文通过一则避讳的小故事,嘲讽了那些践踏百姓权益的当代统治者,将他们的丑恶嘴脸揭露得淋漓尽致。
杨角风之前真的以为有州官到处放火,而不让百姓点灯呢!原来真正的意义是这样的啊,真是长知识了!
朋友们,你们想过这件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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