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配备标准(山东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1日讯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了解到,近日,山东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自5月1日起施行。收费标准见文后附图。
据了解,吊车费是指将被救援车辆施救吊装并在停车场完成吊卸收取的费用。在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每辆按60%计收。拖车费从现场拖车救援时计收。
救援过程中拖车同时开展吊车作业,收取拖车费后,吊车收费按50%计收。换轮胎按每个50元(每车150元)计收;解刹车按每轴50元(每车150 元)计收。
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
闪电新闻记者 米雪伟 报道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